我车在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导致与低速行驶的前车追尾 交警责任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我方车辆报废,司机住院费用约20000元,请问最终我们赔付大概多少钱?
8月15日,开车行至日南高速公路开封段8公里处遇见大量圆木(直径200--300毫米,长度2.5米,数量约30根,导致车辆撞上圆木后爆胎,然后撞上护栏,车辆前保险杠损毁,驾驶室侧前后门变形,油箱被圆木穿透,发动机油底壳破裂,车辆无法开动。 请求律师给予法律咨询。 我的车是小型轿车,现已拖入停车场,由于气愤,高速过
为解决人们生产、生活用电,供电部门电网建设10kv线路下地顶管过高速公路,公路管理部门占用费收费标准,我觉得供电部门为高速公路建设,搬迁改造线路(一处1-5万元内)全力以赴,费用按定额计取,而新建1条需下地顶管过高速公路(路面33.5m,控制区1边40m)的供电线路,按20年收占用费,高达24万元,都是国有企业,协调多次,要他们拿正规
我们是拆迁房子2009年到2010年刚修起新房,2009年9月份镇政府给我们规划建房土地,离再建的高速公路水沟边缘不到10米就是我们新修的住房2010年刚建起的。由于修建高速路,面地基。有震动机器压路,500到800米处还每天放炮。把我们新修的房屋屋顶每家都有漏雨情况,有几户都比较严重,屋顶有明显裂缝,有1字型也有十字型裂缝
高速公路未正式通行,我们和守卫交涉了下就被放行进入。上了高速后下起了暴雨,途径一隧道前时(我们走的右边隧道被施工车辆堵住了),因为两隧道中间是水沟,但是没有安全标识,发生翻车事故。现1人轻伤,1人中伤,2人重伤。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打官司的话,胜算如何!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下:高速公路追尾(两大挂车)下大雨的中午能见度低,因前方修路前车没打警示灯和尾灯,我方追尾,我方驾驶员受伤,副驾当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