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发现前夫有小三并有一6岁儿子,前夫出于愧疚同意净身出户,已办理离婚。请问:1,前夫后悔净身出户了,他想重新分配财产,法院会支持他吗?2,我可以起诉前夫及小三重婚吗?(前夫给小三租的房子就在我家附近,他每天接送那个孩子上学放学,并且他的朋友竟然都知道!别骂我,我是可悲,我在家照顾婆婆,女儿,还有前夫的侄子们,还要工作,真的对他太信任了)!3,离婚协议分配给我的车丢了,我已报案,前夫要求我撤诉,说是小三开走了,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即使我不撤诉,他跟警察说明情况也会“不立案”,是这样吗?
男女目前各23岁,在20岁的时候结婚(民间办酒席的方式)没有领取结婚证,有一子,目前2周岁。男女二人一直在男方父母的个体公司中上班,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分手)。 问题1,财产如何分割(几乎没有共同财产,因为在父母手下做事,所以日常开销都是父母包的,也没有什么工资可言。) 问题2,如一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是否
想与台籍妻子离婚,她不离,协议不成,法院诉讼时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因孩子也是台籍,出生资料留在台湾那里,妻子不肯拿出资料。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要怎么提供孩子身份证明呢?有什么方法,或是提供什么其他可以证明孩子身份的呢?
我们结婚不到两年,没有子女,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甚至打架,他经常的猜疑不信任让我倍感痛苦,还一吵闹 就提出离婚,现在我答应与他离婚,现在他却不承认离,要我提出离婚并录音,然后让法院传唤他,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不是我提出离婚对我不利,去年他说离婚,让我返还他娶我时所有花费的钱.关于房子,是他们家几年前
结婚四个月发现男方是同性恋 并且南方有实体对象存在 并且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两人结婚以来因工作不在同一城市 所以每周见面 因为同是高中同学之前知道南方性格腼腆所以没结婚以来没发生性关系没太在意 知道发现这个事实后 女方想离婚。请教咨询与同性恋者离婚的相关事宜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影响规定,和正常离婚案是否
儿子已成年。父亲交自己名下的房产以及资产转交给儿子名下(彻底归儿子所有),那当离婚时这些财产还需要分割吗??注:这些财产时婚后财产。 是不是这些转交需要得到妻子的认同才算合法?才能算是儿子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我妹妹结婚10年,现在有4个小孩,两个女孩和两个男孩。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现在我妹妹想离婚了。家里边生意比较多,其中一个门市是我妹妹和她老公一直经营,其他的生意都是她公公在打理。由于原来根本没有离婚的念头,家里边的房子和各种投资都是写的我妹妹公公的名字,现在离婚了能分到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