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和妹夫举行了婚礼但没有领证,因为妹夫的户口登记错了是已婚,所以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妹妹怀孕6个多月了查出来小孩肚子上长了一个类似瘤的东西,但是医生不能确定是什么,现在想做引产手术,但是妹夫家人不愿意签字,医院就不给做,说必须有南方的签字才可以做手术,请问女方单方面不可以要求做引产手术吗?法律有规定吗?
今年3月31日因与妻子因琐事吵架,之后其叫家人到我家将我女儿强行抢走。因考虑到当时宝宝才4个月还在哺乳期,所以也没有将事情进一步扩大。之后我每2天去我丈人家看望宝宝,期间我女儿用的、吃的也都是我买去。想事情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再说考虑到其父母带小孩也挺不容易的,所以本月18日就准备接她们母女回家,但我妻子和
背景:目前我们夫妻关心不是太稳定,女方要求男方或男方父母出资买汽车,价值在11万左右,为了维持婚姻,男方父母不得不出资购买汽车。所以想咨询,在万一夫妻感情破裂甚至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及父母如何收回因出资购买汽车的那11万?以下操作流程:男方父母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把购车款打入男方银行账户,男方再把此账户里的
我想问;我家是私营企业,自己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在我们家和我老公还有公公婆婆小姑子一起经营了10几年,现在我和老公要离婚,我和老公自己名下的财产是我老公的名字的有车子房子等等。。。。可是我现在要离婚公公婆婆却说我和我老公名下的财产是他们的,说是他们当初给我们买的,现在我想起诉至法院但是不知道是否可以胜
今年年初 由于她怀孕了 我们举行了结婚仪式 可是她母亲借户口本丢失为由 没让领结婚证 按老家风俗我家给了他们彩礼 并且典礼所有的花费都是我们家出的 她家未陪送嫁妆 5月末 我们走到了一起 可是 结婚3天以后 她背着我独自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拿着我们结婚后的2W多块钱(压箱子钱)走了 说不过了 请问 我能挽回我的经
婚姻维持期间,夫妻双方关于如果离婚后的权利及义务的书面约定的合法性?
男方自愿与女方签订协议,协议内容是为了防止今后夫妻离婚引起纠纷,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若今后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男方愿意将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女方;2。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请各位看看我写的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另外,如果有效,还望能详细告知应注意哪些?比如需不需要其他第三方人员签名或公证?
之前我已咨询过关于婚姻调查取证的问题,律师也为我进行了解答,在此非常感谢。就我哥想离婚并调查我嫂子婚外情方面,律师说要证据来源合法,请调查公司或私家侦探是不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怎样取得的证据才算合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