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请教 急 男女双方是后结合在一起的,现有有一个儿子15岁,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双方没有外遇)已分居多年,男方身体很差,夫妻存续期间女方并没有尽到照顾或伺候男方的责任,女方一直在家做家务,靠男方提供的生活费照顾孩子和生存(分居期间也是如此)。现男方名下有3处房产(其中住宅一套是婚前的房子变卖后,结婚后购置)和一些现金,男方婚前起一直经营个体生意(由于生意不好做,由合伙制改为个体经营,但并没有分钱,一直是3个人经营,但现在改个体后经营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现男方要解除婚姻关系,想问: 1、男方有没有办法少分女方财产? 2、其中的住宅一套可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其实婚前财产或现金存款应该有很多,但不好证明。 3、男方身体一直不好,不能自己做饭,如再找女伴不登记,有什么危害吗? 4、如果女方一定要分一半,而男方不愿(男方愿意以1套住宅和10万现金解决,女方不同意),男方选择失踪有什么危害吗? 5、男方以孝敬自己母亲的名义,每年最多可以给多少?或者给母亲买住宅可以吗?(母亲现与别的子女居住)
夫妻财产制的问题:夫妻可否约定一方出轨,而必须放弃对家庭财产的权利?此约定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制的问题:夫妻可否约定一方出轨,而必须放弃对家庭财产的权利?此约定是否有效?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了很多钱,都是我不知道的,我一起住在婆婆家,他也不经常回家,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钱,家里原有两处房子,也让他卖了还债.现在他进监狱了,有很多人,我不认识的人起诉我,要我还钱,我该怎样举证,那些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从哪方面入手,能否举例说明
协议离婚后,一方因财产分割不均,要起诉,另一方拿出借条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因财产分割不均,要起诉,另一方拿出借条怎么办?再次审判是是否要将债务算进财产分割?
我妈与来某生活16年,没有登记,刚生活在一起时没有房子.后来我妈借钱买了平房,他们共同做干条的买卖,还上了钱.4年前动迁,换了一个70左右的楼房.现在还拥有20万左右的货.现在想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我没有向法院起诉和丈夫离婚前,他亲自带我到银行看过他手中持有的一本存折上的现金数额。我在诉讼书里也标明了该笔共同财产。而且在提交起诉书后的第二天,我就通过银行系统查出那钱还在。过两天就要开庭了,现在我担心丈夫会把钱转移走,从而制造一些虚有的借条来那我该怎么办好?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只有借条没有抵押物,现在他要离婚离婚,我会不会受影响?我该怎么办,需不需要做个财产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只有借条没有抵押物,现在他要离婚,我会不会受影响?我该怎么办,需不需要做个财产保全什么的?去哪做?
由于结婚后,男方挣钱,女方持家,照顾子女、父母。都不知道男方一共到底有多少钱。那该怎样平分财产啊?还有男方根本就不想平分财产,想霸占,理由是他自己挣的。 还有从孩子小的时候,都没有做的父亲的义务,还经常有家庭暴力,所以孩子从小跟她外婆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