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内释放后,仍有意报复,但未实施,如何防范?可二次侦查将其在送进看守所吗?
毕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姨夫事先和邻居商量修门前道路,邻居同意了,修路途中邻居返回,姨夫一气之下动手打了邻居,医院诊断为轻伤,后面讲我姨夫告成故意伤害,派出所的已经将我姨夫带走,现在很多事都是讲证据,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帮忙看一看,谢谢毕律师!
律师你们好! 起因是工地工具使用起了纷争。是对方先动的手。我朋友被动防卫,但下手重了,致使对方小手指骨折,包工头让我朋友先回家,包工头给解决,但是包工头没能解决了,对方报案了,接着朋友被通缉被抓,被抓后与对方协商,20000元私了,可这几天,朋友被告知案件移送检察院公诉了,对方已经不追究了。 怎么
我想问一下故意伤害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这如果判怎么判呢,故意伤害是这样发生的,他欠人家放帐人的钱,他们来了四个把他打了,他后来把人家拿刀给捅了,这他们没有责任吗,他们赌博放帐也不是犯法的吗/
原因:当事人与一离异女子经人介绍后以夫妻关系同居壹年,此女子与其姐夫(被害人)有染,双方在当事人的工作地点起争执。 过程:先是口角,后被害人用烟灰缸砸向当事人,又拿起椅子,此时当事人随手拿起身边镰刀挥动吓退被害人,但被害人将椅子扔到旁边后上前厮打,当事人情急挥刀打向被害人腹部,被害人高大(相对)用手
因一时冲动 把别人头打破了。结果鉴定轻伤。然后被关进了看守所15天。后面经双方协调 进行了赔偿。对方也写了谅解书。。然后取保候审出来到现在三个月了。现在接到检察院电话说让去做笔录。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是走个程序问题 还是检察院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