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因修东西路占了我家院子,修南北路占了我家2间房,同时向村里交了300元修路费,我家西邻居去年盖了新房子,向西挪了两间屋,正好腾出来2间屋加上我i家剩的那两间屋正好是一位宅子,可西面邻居腾出来了地方不让我家盖房子,上面放些石头,还载了几颗杨树,我向村大队反应,村大队说腾出来的地方就是我家的,但是大队书记去调解我那邻居不让,现在大队里不给处理,我向镇土地管理所反应情况,他说得有新规划的土地使用证,我家的土地使用证是老的,几年前村里办新土地使用证时我家已经交钱了,好几年都过去了大队里说上面不批了,有交钱的存根,今天去镇规划建设局反应,他说我家邻居腾出来的是属集体空闲地,说大队里没有权规划,让大队处理,处理不了再让书记上报镇规划建设局,大队书记说镇上不让盖了,可《关于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上规定有原宅基地的可以盖啊,拆我们的房子,也没给补偿,现在腾出地方来了邻居家不让,村里一直就是给拖着,也不给处理,规划上说一直没停办新土地使用证啊?我该怎么办啊?
我们一家人现在户口都不在村里,但是我爷爷的户口在村里,在村子里也有一套房子,要是以后我爷爷不在了,我们能不能继承宅基地?要是想拆掉房子重新盖的话需要经过村里的同意吗?
我家门前有条路,路南以前有条河,10多年前我家把河填平了,在之上盖了一间厕所和一个沼气池,但是现在河南面的那家要扩建盖新房,要侵占这块地,那该怎么办呢?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农村宅基地证办理过户的问题,我家的房子是1989年我父亲出钱建的,但宅基地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一直到现在,我爷爷已经去世二十多年了,现在我们想把宅基地证转到我父亲或我的名下要怎么办理?
我农村A村村民,2003年村部研究协商决定把村支部4间平房卖给我,并且签订协议。2013年7月,我把老房子推到从建但遭到村里B的阻挠,B说那是他们几十年年的老宅,不让我盖。经过村支部几次协商没有协商好,现在房子不能盖。我该怎么办?我到法院起诉B需要什么材料?能有胜诉吗?当时卖房协议上写的是宅基用地。(我准备盖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