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隔壁有一块宅基地(集体用地性质)卖给了一位非本村人,该非本村人在我们村是有亲戚的,现在法律不是禁止本村集体用地性质的宅基地卖给非本村人吗,估计是他托在我们村的那位亲戚买下这块地然后他们双方签了什么协议,现在应该是他的亲戚享受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他享受房产所有权,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家和隔壁家有纠纷(例如我家建房子,那位非本村人即实际出资人需要我们家给他做桩前桩后检测)我想问下他们这种情况谁有权利要求我们家给他做检测,是他的那个亲戚(即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个人)还是房屋所有权(即出资人)。另外我想问下他们这种情况法律是不是允许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的。
我家在重庆某农村有一处房屋,因从我父辈开始,就全家离开了农村,该房屋已经30多年无人居住。现生产队拟收回我家的房屋及宅基地,请问,我现在是否对该房屋、宅基地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生产队是否有权收回?我是否必须无条件退还?我是否可以不退还? 补充:我家的房屋、宅基地、自留地等是解放后土地改革时分的,我家还有
本组院内住有十几房人家,院内原有一座旧土砖瓦屋,因年长日久,倾斜而倒塌已两年多了成自然状态,一直无人清理,道理堵塞。行人都得绕道行走,而且倒下来的破砖烂瓦影响到隔壁邻居,进去家门极为不便。每逢下雨泥水横溢,渗透到邻居房内。旧房房主,原属本组农业户口,一九七九年国落实政策全家己转为非农业户口(户籍己不
5年前我家拆迁,当时可以选择拿宅基地自己造房子或者拿商品房。我家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姑妈的户口还在我家里没有迁出去,所以也拿到了拆迁赔偿。当时我们家选了商品房,所以没有宅基地,爷爷奶奶和姑妈拿了一块地皮。因为姑妈已经嫁到镇上去了,并且因为经济原因决定不在乡下盖房子,我家和姑妈家协商一致后购买了姑妈的宅
a卖宅基地,同村亲戚b买,没有合同只有现金交易,房屋也没有任何证明,a的配偶c反对卖房,ac离婚,因拆迁10年后a想收回,有这个可能吗?
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
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年幼的我改嫁,并将户口也迁走了。老房子20年没有住人了,无人管理,坍塌。听说农村要拆迁,我和妈妈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吗? 如果拆迁赔偿,需要重新盖房子才赔偿吗,不盖房子的话怎么赔? 该村有权利收回我们的宅基地吗? 爷爷奶奶都去世了
我农村A村村民,2003年村部研究协商决定把村支部4间平房卖给我,并且签订协议。2013年7月,我把老房子推到从建但遭到村里B的阻挠,B说那是他们几十年年的老宅,不让我盖。经过村支部几次协商没有协商好,现在房子不能盖。我该怎么办?我到法院起诉B需要什么材料?能有胜诉吗?当时卖房协议上写的是宅基用地。(我准备盖房的
我是河北廊坊文安县的,我家有一块庄基地是村里统一批得,有十几家, 2006年交的钱,我手中有交钱收据,有可盖房的协议书(大队盖章),今年想盖房可镇上不让,要房产证,于是我就去申请办理,我去村里问过,村里支书说新接手原来的事情不清楚找镇上,镇上说2008年全省统一规划,你那块地从地图上看不在庄基地范围之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