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了跃层的房子,在二楼上有两个露台,这两个露台是我自己家的,现在我想把它封起来做阳光房,可是昨天城管冲到我们家,要强行拆除,请问法律上现在到底允许不允许在自家露台上做阳光房?我又没有在公共露台上做,根本是我家,和公共的面积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做阳光房我付的全款,如果城管强行拆了,我的损失怎么办?
我是一小区二楼住户,一楼为停车场。停车场的房顶形成的露台与我家入户花园相连(露台只能由我家进入,合同中也写了我的使用权)但因为停车场的层高只有2.6米,考虑到安全问题我想用阳光房将其封闭起来。但物业说我只能做阳光顶,另外3面不能封闭。请问1,我有权封闭吗?2,如果不行我家因为停车场高度过矮被盗能向物业索赔吗
本来邻居家只有4层楼 是我们家的前排 但是最近她打算再建造一层,由于是多年前的房子, 2幢房子的距离很少, 自家阳光被遮住 该怎么办?
我住六楼(顶楼),面积较楼下五楼小,屋外有一面积20平米露台(不属于我家建筑面积,即为五楼的楼顶)。露台与公用楼梯间不相联,只能通过我家厨房进入。现我想将该露台封闭改为阳光房,同时预留适当的室外维修通道。不知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需走什么程序,需经哪些部门批准。或者,我自建后,哪些部门有权利处置该改装
我家住在四楼,三楼屋外有一个公共露台,现在他在上面搭建阳光房,是否可以投诉说是违建,举报无果,然后是否可以起诉,利用法律维权
我房子是5+6,想在6楼做个阳光房,上次已经砌好还被城管敲掉了,现在我又砌了可是却怕城管再敲掉,请问我改怎么办?能有什么好点的办法解决吗? 想那么砌点墙也是因为看见这个小区的好多住户都那么装修,因为是平民安置房面积太小了也是想多点空间
我是安徽金寨龙城小区的三层连体别墅商品房住户,去年购房装修时考虑防盗、卫生、阻雨、遮阳等因素,在小区物业的默认下,将二楼后露台约6-7平米左右空间釆用混凝土整体浇铸封闭了。一不超高,二不超宽,三不影响邻居采光,四没侵占公共空间。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违章搭建吗? 封闭的空间完全在我购买的范围以内,这也需要前置
自家水井被某单位生活污水污染几年,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的水井是在200我家1-2002年挖的,在没被污水污染的时候井水是很清澈的,但是这4-5年来,某单位的生活污水渗透进我家的井水后,一年比一年都浑浊;闻着还有股怪味。我们一家6口人,除了饮用水外。像做饭,煮菜都得用井水。我认为经常使用这样的水肯定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是现在又不能证明对身体产生什么样的伤害。所以我想
律师您好,我有一幢四层楼的商铺(实际三层半,因为四楼一半是楼层,一半是露台),现在因经营需要想在露台搭建阳光房(阳光房高度不高于四楼,面积在露台以内,且不正对街道,在街道背面)。请问这属于违章搭建吗,相关机关有明文规定予以拆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