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雇主,聘请了无建筑资质的施工队进行建房,无合同协议。本人负责建筑材料,施工方负责人工以及建筑器械。 建筑过程中,运送砖块的机器缆绳断,砸中了当时经过雇主的母亲,因抢救无效死亡。我想问问责任如何划分,该如何赔偿,赔偿数目具体是多少 麻烦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赔偿依据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吗?是参照
我是房主,雇用包工头,包工头雇佣民工不能小心摔得右股头骨折,第一次的手术费用房主支付1600元,包工头一分也没支付,第二次又提起上诉,第二资金手术费和九级伤残一共费用70000多元,这个费用是房方主出不是包工头出。
我舅被包工头李某以每天90元的工资雇佣,给胡某改建二层个人住房(后得知是违规建筑)不幸从5米多高的架上摔下(被电线击中)(电线与房檐平行不到二十厘米的距离)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找谁赔偿?该陪多少?谁的责任大些?或是那种途径更方便?
死亡,男,三十六岁,家中有一妻三十七岁,儿子十六岁正读高中,女儿五岁正准备上学,老父亲七十五岁,这里面儿子女儿完全考他提供经济来源,妻子,父亲受其主要生活来源,在加上岳父八十岁病卧在床,岳母失明长达十年,年龄七十七受其赡养并给予适当经济支持。亡者本人,有两哥哥,其中大哥已死,二哥没有文化是粗人一个。
请问:在建筑工地上工作时摔下来死亡,年龄53岁,现在丢下2个孩子和丈夫,2个孩子正在上大学,上面还有2个老人,请问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