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2年10月5日出生,我这里招考简章上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至1991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我报的职位要求27周岁以下,请问我的年龄超过了吗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而且我是2009年12月13日报名的
现在招考简章上基本都写了在试用期内不能报名,但是可不可以自己操作一下.比如说,我报名时候直接不表明自己在试用期,简历那部分就空出来,就当自己待业。而在进入面试后,申请原单位取消录用。不知可行不
我姐考上了卫生局公务员,人事局已经通知录取,并且我姐也接受了培训,但卫生局却说专业不对口,不接收。考上公务员不容易,无奈之下,我们想走法律程序,希望给我们一些法律帮助,谢谢黄律师!!!!!!!!
2009年1月份左右,邻居之间矛盾打架,双方均受伤,当天双方都有进派出所,乙方交纳保释金,当晚被释放。甲方因本身有旧伤,所以更重,在2010年6月左右,做出了伤情鉴定报告是轻伤。甲乙两家各有人受伤,做出的鉴定均为轻伤。 甲方调解时要求必须支付7万5,乙方要求7万,派出所调解认为鉴定为轻伤,此赔偿要求过高。双方不
如何理解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等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同一领导是指的是什么?是机关最高领导,还是本处室的领导?在一机关不同处室目前也不是领导职务,是否属于回避范围,回避决定机关是否有权力做决定?
参加了公务员考试,现在却成了事业编制。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样?
我2004年参加陕西省公务员招考,进了工商系统。2005年到2008年在基层工商所工作,2006年被登记为公务员,级别为科员。2008年12月,被县局调到经检队工作,现在机构改革,说我在经检队成了事业编制。请问:这样对吗?有法律依据吗?我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