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办房产继承,去公安局开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结果公安局说2008年以前的没有入电脑,只能开手写证明。然后拿着它,到公证处去做死亡公证,公证处不给公证,一定要机打的,公安局08年前的没入机,不能开机打证明。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一下,我爷爷有一个女儿三个儿子,爷爷三年前过世,未对遗产作书面处理,去世前将爷爷奶奶他们的一间约34平的老宅地基口头给我我爸爸,老宅地处农村,是自家地基。现在我爸爸在一个月前过世,我想写一份书面的文件来申明一下我对间房子的所有权,该怎么写?我小叔和我爷爷的地基在一份土地证上,三年前我小叔拿那
九几年的时候,爷爷分得一处房改房,当时爷爷和奶奶想由6个子女出钱购买,但除了我父亲外,其余5人均不想购买。最后由我父亲一人出资购买该房,房子产权由爷爷和奶奶各占一半,购买时爷爷和奶奶均立下遗嘱,规定他们中一人去世时,我父亲即获得房子的一般产权,当时这些均到公证处公证。后来奶奶去世,我父亲按遗嘱继承了房
律师朋友,你们好!我家有一间祖屋,该祖屋只有土地证,且是我爷的名字,我父亲有四兄弟,大伯已过身,二伯现在该祖屋上住,叔已放弃对租屋的继承,二伯也已离婚(儿女不归二伯),当时奶奶过身前只说了个口头遗嘱说该祖屋由我二伯,我父亲及叔三个分,我想问一下,我有这间房屋的继承权吗?我二伯的儿女也有该祖屋的继承权
房屋业主过世后由其妻子和孩子继承房子,现房子准备出售,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房子从原业主购买至今已满5年,现业主继承房子至今未满5年),房子交易过程中需不需要交5.6%的营业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律师:你好,养父(亲伯父)与继母(子女都已经是成年人)1987年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当时居住的是养父单位的房子,2009年养父单位福利够了一套楼房,但养父写有书面材料将整套房子由继母的儿子所有,房本户主是继父的名字,现在养父跟在异地生活4年了,但没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刘律师,在养父百年归山后,我有分房产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爷家的房子是动迁时分回的,当时的政策是按户口人头分的,我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我占7米的房子,爷爷有4个子女,后来奶奶和大爷相继去世,今年我爸和小姑也去了,在我爸重病期间,爷爷已经糊涂了,大姑和小姑合谋,小姑将爷爷的钱分了去,大姑和小姑骗爷爷把房子过户到大姑的名下。
家里老人没了,遗嘱是:房子作价5W 两个儿子有购买权。其他家人有使用权。如果我现在想购买房子 是按市价购买 还是按遗嘱定价购买。需要与其他家人协商不。
父母均已去世,原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及妻子也已去世,留有一女;二儿子健在,生有一子。房子产权是去世的父亲的(房款当时大部分由二儿子负担),但未留任何遗嘱。问房产如何继承?大儿子的女儿可以代父母继承吗?谢谢各位老师了。
我父母在世时,我出全资,利用他们的工龄福利在他们单位购买了由他们单位自己建的、属于经济适用。房性质的房子一套,这套房子由父母居住了整10年。 该房子总面积为81.5平米,在购买该住房时,由于只有父母两个享受经适房的户口,因此,他们的工龄福利只能享受65平米面积,余下16.5平米面积是按照当时商品房的价格购买的。
房子现在价值35万,老大想要房子,说老太太活的时候说给他,但是没有证据,现在老爷子还在,如果说老爷子说给他 ,那他能得到房子吗?还说那房子他拿了18万,和装修的4万,没有证据,他还能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