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朋友,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到社保局报销 我是08年5月份开始买社保的,但生育保险当时的工作人员没给我加上去,后来公司一直比较忙,直到08年9月才去买生育保险,但现在我怀孕了,预产期在2009年10月25日,到09年09月就有一年了,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呢?
我在开发区一家单位以缴纳了1年的生育保险,现在怀孕了2个月,保险也在继续交呢 ,但公司年底就搬家了 ,搬到金州区,这样我的保险就转到了金州区,算起来,到我的预产期,搬到金州后,我的保险才交了2,3个月。我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保险还能不能报销。公司的人事说,不能报销,是吗 。为什么?
您好,我的户口及保险都是在青岛即墨交的,我现在在莱西工作,请问我如果在莱西生产的话,费用可以报销吗?我应该通过什么部门进行联系?谢谢
你好,我是一名公务员,但是生孩子怎么哪都不管,事业单位有生育保险,公务员却没什么保障,单位人少,根本没有具体负责这样的事的,别的部门都说是单位自己报销,可我们单位最近几年都没有生孩子,领导说不知道,请问咱们辽宁省有没有有关政策呢?
女方户口外农,男方非外农;女方单位上两险(工伤险和医疗保险),无蓝本;男方单位上三险,有社保蓝本;男女双方各自单位均上班满一年以上;问题:女方单位不报销与产相关的一切医疗费用;目前产检均是自费。女方很想知道,如果在北京生育,除了享受单位产假待遇,与产相关的费用是否还有其它办法与之报销?比如男方能否报
我是一名教师(湖南籍),离婚后女儿归女方抚养。现在我与一离婚后的女人在一起(她也生了一女孩,但是归男方抚养),请问我俩结婚能再要一小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