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三组一村民为了争当队长私刻小组公章(公社里有个人叫他刻的),在没有召开组社员大会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本组的集体土地分给社员,分钱时也不告诉社员钱的来源。请问我该怎么办(本人是经过村民公开选举的生产队长)
本村一村民私刻村委会公章,骗取手续后将村委集体使用权变更为个人土地使用权(1200㎡)。
本村一村民私刻村委会公章,骗取手续后将村委集体使用权变更为个人土地使用权(1200㎡)。 公安局说村委会的章不算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
农村集体土地20多亩承包出去,合同简单,只有5个村民代表签字,低价出租20年,只盖村民小组公章,没有村委会公章合法吗
本村小组一处集体土地(0.38亩),未召开村民大会,村组长即将该地块私下出售给村小组内一社员,经过本人上访至国土等管理部门后,该组长又拿出后来制作的所谓承包合同,合同注明将0.38亩地以每年750租给该社员,租期40年,而且到期后可以继续有权使用,我认为这种行为实际上还是变卖集体土地,请问如果到法院起诉,可否撤
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但因承包地用途发生变化,即全部被征用变成非农业用地时,村民小组集体草地在处置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其中该有争议土地在第一轮承包时,并没有明确到该村民小组某个人名下,最初时作为该小组供养耕牛的饲料草地而分的,应属该村民小组6户人家共同拥有。中途撂荒几年,之后由该村民小组其中一农户进
本村村民可以租用本村的集体土地吗?可以的话需要通过怎样的程序才算是有效的租赁行为,最长的租用年限是几年,租用后的土地用途有什么限制?
我哥是村民小组成员,2004年1月经过竞价和所在村民小组签订了本组集体山林20年有承包经营管理合同。2007年,本组又将包含我哥已经承包了的山林的其他山林承包给组内另几个村民。所在组长、村长、私下授意组员,以没有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为由,要终止2004年和我哥签订的承包合同。村民小组会议记录没有留存。几年来,我哥上百
各位律师: 你好,我们村集体原有一个场原(村集体用来晾晒谷物的场所),在1983年的时候,由村集体决定,把场原上的建筑物卖给私人使用,并申明,只卖上面的建筑物,不买土地,以后村集体需要使用土地时,村民必须交还集体,多年以来,我村集体一直没有给买房的村民翻新修建,现在我村小组准备收回,由集体使用,我们
十年前又在本村买了同村村民的房子(只有宅基证也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那种),当时只是签了买卖合同至今没过
之前我有份宅基地,十年前又在本村买了同村村民的房子(只有宅基证也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那种),当时只是签了买卖合同至今没过户,不久前卖方反悔,私下过户给他儿子继承了,走法律程序我还能要到这个宅基地吗?要是对方违约赔偿金?是以合同价算还是现在价格算(当时合同也没约定违约赔偿问题,就说讲对方宅基地上的七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