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老人1946年参加工作,1991年离休,江苏启东人,户口落在城市,没有住房。行政级别为处级,为南通市离休老干部。请问是否有住房补贴,具体参数多少,这个住房政策市啥时候开始实施的。
在世时,按职称住房面积差一个偏单,按当时的房价给补8万,可是人在世时一直没给发,现在人去世了,房补才发,继承人是他的老伴,单位要公证书才给发。 现在问题是老伴还活着了,必须要办公证书吗?当然他们有好几个子女。
老人是建国前干部,在世时给分了两个房号共70多平,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卖了一个,剩下一个38平的房子,老人已过世,老干部补贴标准是按100平,请问现在按70平计算还是38平计算?谢谢~
吉林省正在办理老干部住房补贴,父亲是建国前的老干部,军转后一直工作在军马场后归省农委,即:省直农垦企业。现已去世,在住房方面重未享受过什么待遇。请问,国家针对遗孀在住房方面有什么政策吗?
您好,在合同中有 "雇员有权根据公司政策住房补贴,最高数额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该住房补贴将月支付。" 请问对于雇员,5000元可以作为到手净收入理解吗?还是需要在5000元基础上扣除税收?
我在贺兰县原有一套国有土地的自建房 土地证归婆婆所有 后来申请翻建,房子分配在儿子名下,现在房管局审查住房补贴,认为我不应再享受住房补贴。 还有在银川市买过一套小产权房,后来又买过一套经济适用房。这样符合政策吗?急盼律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