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 买卖合同上写好分三次付清 首付二十万他就交钥匙 第二次交六万他就必须办理好房产证 土地证 契证过户并给我过目 第三次付清余款他就将三证交给我 可他现在合同上交三证期限已过 证件还没办理 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他是否存在违约 谢谢
黎先生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关于遗产继承纠纷问题。我妈妈一共三姐妹,因为没有儿子所以我外婆和外公(后称奶奶爷爷)招我爸做了上门女婿已经20多年,我两个姨娘也出嫁多年。外婆06年去世,外公11年去世,去世前都与我们同吃同住,并且他们去世后由我父母操办身后事,在农村的风俗里儿子或者留在家招女婿上门的女儿是有义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去年年初从拆迁安置户手里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到目前还未发放,当时购房合同签订条款中有一条:买房购房款留五万元,待房产证过户后,再给卖方!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卖方却需要买方先给其两万元,这有悖于购房合同!请问买房是否需要支付两万元? 另外,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有一条
父母离婚二十年,父母共同修建的房屋未分割,五年前父亲与一个比他小将近三十岁的女子再婚并育有一子,继母与前夫有一子(未成年)前夫在抚养,父亲对继母言听计从,现老房拆迁,安置一间门面,一套住房。父亲要把所有房产给继母和弟弟,原因是继母不同意给我,请问这是父亲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继母有权处理吗?我有无
2012年从亲属那里买了一套安置房,预付15万房款,由于比较信任,双方未签订合同,只写了一张收条,房子我已开始装修,但新政策下来后要缴20%的所得税,对方要我承担,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但装修已经花了4万多了,请问这部分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预付款是否可以收回。
11年结婚,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父母下,一共4个人。 11年底拆迁,户主是男方父亲,拆迁合同也是户主签字,分的房子也是户主的。拆迁时需要用原来的旧房子抵扣平方,一人35平方(旧房子是男方父母的)迁拆合同上也有这一项。 13年男女双方要离婚,请问女方能不能分到安置房,如果能分需不需要补偿抵扣父母35平方的钱? 男方
房屋拆迁与97年。房屋回迁协议是两年内回迁安置。可是直到2002年才得到安置。而且还没有安置完。原先面积是130平方,得到安置面积是81平方。到现在都未能安置。其多年的补偿也未能达成协议,补偿款和其余面积至今未能到达。法院判决也早有了。可是一句找不到开发商负责人,一拖再拖。直到2013年5月20,我父亲与小区物业负责
各位律师好,是这样的08年我爷爷有套50平方的房是之前我家拆迁挂靠在我家才分配到的,后来爷爷去世在遗嘱中将房子给了我二叔,经过村里调解将遗嘱推翻后,签订协议如下,补偿我家4W元,后面房子过户后再补偿1W元,现在13年我二叔要求我爸将爷爷那套房过户给他,我家不同意导致我二叔将我爸告上法庭,针对这些调解协议书以及
律师,您好! 我是拆迁安置户,我的房屋在09年被当地某开发商拆迁并在原地上赔偿了我一套85平米的房子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过了一段时间开发商通知我说由于楼盘设计有变化,赔偿给我的房屋面积和户型都变了,房屋面积由当时合同上签订的85平米增加到了99平米,要我重新签合同,但我没有答应,后来开发商多次打电话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