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5月份 在本村有偿转让得到一240平米的宅基地用来建住房 当面与卖方在本村支书当面的情况下 签署一份转让协议 双方签字后卖方把土地使用证也给我了 之后在村支书的带领下 到乡政府土地局让土地局领导给过户 当时交了2000元 领导说给办 没开发票 在建房的时候我与村支书又到乡政府拿2500元给办了建房许可证 也没开发票 现在开始施工了 村支书说有人到乡政府举报我非法买卖 不让建 说要罚款 我该怎么办 望各位律师给点帮助 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买了一处宅基地,此宅基地是本村甲盖的,后来卖给外村的乙方,我是从乙处购买的。我也不是该宅基地所在村的村民。当时在村委把宅基地的名字改成我的(并加盖公章),乙方将其与甲方签订的买房协议给了我,并和我签订了协议.有4个证人。 现在我有如下疑问: 1.我和乙的买卖合法吗? 2.如果不合法,我应该
我朋友家是外地人,13年前在天津郊区买了一个宅基地,此时的房子已经经过1手了。也就是说到我朋友家是第三手。 现在的问题是面临拆迁。现在宅基地本来房主来索要房子并撒谎说:这房子他原来卖了后来又没卖。 而且那个房主又向法院起诉。 我朋友家现在只有大队的买房证明。而这个买房证明是我朋友家和第二家房主签的。
我于2005年将自己拆迁安置的集体建房宅基地卖给了城镇户口的国家公务员 他一直没有建房 也没有变更土地使用者的姓名 现在我想要回来 该怎么办 他买这土地护法吗 谢谢
我是陕西延安市洛川县高家河村一农民,我们家有两个女儿,属于双女户,享有双女户各项有待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建新村我们家应该优先选择宅基地,但在2004年第一批新农村搬迁时因为民政局所画的宅基地不够所有村民搬迁,村干部就没有给我们家宅基地,直到2010年邻村水渭村的新农村搬迁被画在了我们村旁边,两个村子只隔了一
当事人有一宅基地卖给乙方,乙方买到地皮后建房一半,因当事人父亲阻扰,乙方照成当事人父亲受伤,当事人被迫要收回地皮,当事人答应赔偿乙方在地基上建房成本,乙方要求超出成本,当事人亲戚气愤之下举报到国土部门,请问追查下来当事人要受到什么损失!甲乙双方协议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乙方又会在受到怎样的损失?
我有一祖辈宅基地房产,我和我弟本想一起拆旧建新,由弟负责办手续,后来在建房过程中,由于我妻与弟媳意见不合,我弟和弟媳终止出资并退出建房,后来我把我弟已付的一千多元买水坭的钱退还给他,之后就由我一人出资把房屋建好并一直使用,由于我太相信我弟的原故,一直没看破我弟的阴谋,建房申请表上只写了我弟的名和我弟
我家在威海农村买了处宅基地,但由于我家是城镇户口未能过户,九年里我家一直居住在该房,卖方明知卖宅基地属于违法土地法但依然不同意我家退房的请求,先如今要动迁了却又以城镇户口不能在农村买房子为由想抢回房子,我家该怎样维权呢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隐瞒妻子出卖农村宅基地及农村承包土地,妻子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丈夫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妻子用宪法维权,法官说打这个官司用宪法太大,法官这种说法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