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无顾被人威胁,说看不顺眼拉出去要打,一而三在而四,但是没办法他不放过,所以随手在吧台拿上刀造成伤害这算多大的罪,而且那人已经吸了嘛古
后面他还拿着一米多长的砍刀冲出来说要砍死你,这应该怎么办。事后应该伤不重,在医院那人而抑言要出来要砍死别人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有个朋友在湖北开烧腊摊,竞争对手见生意好就来闹事有带刀,我朋友急了就拿菜刀把对方的脚砍了,后来被关到拘留所10多天,再后来就转到看守所了,闹事的反倒没事,现在我们能做什么才能把人放出来? 伤者有提出15万私了,朋友没同意,对方是轻伤
对方跑到我正在营业的店子上来砸我东西,我就还击了,不料我朋友看见就跑来阻止,然后被对方指认为帮凶。最后对方就假装晕倒在地。并且去医院医了20000多。现在对方还要求我赔偿医药费。注明《经鉴定对方只是轻微伤》而且我的店子上也有损失。医生也跟我定为《轻微脑震荡》请问我应该付这个医药费吗?
兄妹两人去逛街、途中妹遭遇不良少年调戏甚至强奸、哥为了保护妹的过程中不小心把这群不良少年的其中一个打伤或者打死。。这样属于自卫还是犯罪?
我79年2月在对越自卫还击作战荣获二等功。79年底退伍回乡务农,期间一直要求解决工作,30年过去了,什么也不是,请问如何找到解决办法,政策又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