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一个小便利店的,每周都有清点商品的保质期,过期商品都收走了,上次家里老人不知道把收走的几代调味料拿出来摆放到了货架上(11块钱的商品),过期商品没有卖出去,工商所说要给我们处于2000元的罚款,没有卖过期商品也要罚款吗?
我家是个农村的.开了个小店.前几天工商局来查食品.发现2个东西过期了.一个是糕点.糕点还是放在地下的/没上架.给他们发现了.被当场销毁了.今天又来个人说要罚款4000.我不知道这应该不.2件过期的食品总金额没超过100元.也没有对别人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也就是忘了收.家里忙.糕点也就是农村结婚时候用的,人家买的时候都告诉人
我住在乡镇上有一小卖部,无意中卖了一包过期面包给一顾客,价值八元,当时的确是没有注意到才会把过期产品卖给别人,事后很后悔,请问这种情况若是工商部门会罚多少罚款呢?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妥善解决呢?
2包小豌豆和1包白瓜子(总共价值不超过15元) 工商所罚款多少钱才算合理呢?我家附近也有这样的情况 罚了2000元,合理吗?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工商局在农村个体经验户查到不到20元的过期商品,处以500元罚款,是否合理?对于食品安全法85条中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的“生产经营”能否给予详解?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碰上工商检查发现有几代过期的方便面价值7.5元工商说要罚款2000我感觉有点过分我是就年6月份新开的店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问下律师。 工商应该怎么样处罚。 我已经看了食品法了 2000元到 5W元 之间。 按照正常的话 我这应该被罚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