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65岁,帮别人担保了40万元,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借款日期是2013年6月7日,请问我作为担保人,担保有效期是多长?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担保了一笔贷款,借款借据内容里没有标明具体借款之期,只有到期日为2008年9月27日,但落款处有日期为2008年7月28日,可是上面有我担保的时效就为三年,现在债权人起诉我,可经多方于两个借款人联系,都说没有此笔借款,做为一名弱势群体,我不知该怎么办?
我和另外两个人给一个朋友担保借款100万元,时间是去年11月9日,23日为还款最后时间,债务人无力偿还,期间债权人也找到我们担保人,目前债权人要起诉,请问如果在5月25日起诉是不是超出六个月的期限?法院师傅受理?请指教,谢谢!
我和另外两个人给一个朋友担保借款100万元,时间是去年11月9日,23日为还款最后时间,半月利息6万元,且先扣6万元,付给债务人94万元。现债务人无力偿还,期间债权人也找到我们担保人,目前债权人要起诉,请问如果在5月25日起诉是不是超出六个月的法定期限?法院是否受理?请指教,谢谢!
借款人出逃,担保人代为还清借款,出借人那方还要追讨借款人的利息,出借人在借据的复印件上写上证明:出借人XXX今有收到担保人XXX代还借款人XXX向出借人XXX的借款,借款日期从借款日期至代为还款日止,此事与担保人XXX无任何法律关系,特此证明。签名、日期、画押。 这样担保人法律上可以免除担保吗?如果不行,出借人
2012年10月我为朋友担保借款1万6千元。当时说是当月还清。但借款人一直未还,2013年8月份借贷人起诉,一共起诉三人,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担保人,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房产、信誉担保,但实际履行中,只有我担保,而没有房产担保。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出借人是不是有欺诈行为。 在此情况下,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