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对方负全责,现受损车辆维修完毕,对方只愿付保险公司认可的费用,拒付其他相关费用。向法院起诉,法院以无对方保单复印件为由不予立案。责任认定书上只有对方保单号,交警制定责任认定书时也没有要求双方提供保单复印件。现在对方不愿提供保单复印件。
肇事地点为异地。对方保险公司认可的费用:1、车辆修理费(修了一个多月);2、车辆出事地点至高速下面最近的停车点的拖车费,其他概不认可。我方要求赔偿款项还有:停车点至维修点的拖车费(维修厂方不肯承担),维修期间的合理交通费用及少量医药费(右手受伤,出事时对方知道受伤,因无明显外伤,认定书上没提,当时自己以为没什么大碍,十多天后发觉仍没有恢复,故去医院治疗,现近两个月了仍未恢复)。
家人走路因为被酒驾曾某撞伤,评残十级,交警认定全部责任为曾某承担,法院协商判定曾某缓一年,并承担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但是精神损失费用没有补,说是因为触犯了刑法,请教专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法院判他赔偿我十六万,判他一年零三个月。他现在在里面服刑,我想请问如果我申请,请问这个强制执行有年限吗?是人不死债不黄?还是最多可以强制执行几年啊?一年可以执行几次?
法院判他赔偿我十六万,判他一年零三个月。他现在在里面服刑,如果法院宣判之后的两年内,在对方家里强制执行不去法院所判的欠款,那么这钱能黄了吗
我一家公司当司机,在2010年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晚上下班送单位领导回家,我在返回家的途中不慎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当场死亡,我的全责,当时私下说赔偿13万左右,但因为单位领导迟迟不来,当事人就愤怒的将我告上了法庭,判了6个月,民事法院判了30多万,就是因为单位领导一直推托不来,所以法院就判了30多万,现在单位
去年12月5日,我在过交通岗时撞到一位骑自行车的大姨,造成两处骨折我全责,1月2日出院,由于他对保险公司赔偿不认可,至今未能结案,他还不起诉!我想问问这样会对我造成什么责任吗?
交通肇事造成2人死亡,2人均23岁已婚男。一人有一周多的宝宝,一人有一一周多的宝宝和6个月的准宝宝,且这人为乘客,两人父母都在。对此案受害者家属能所要多少民事赔偿?
2002年的一起事故,被告全责,法院判决时被告未到庭,也没有按法院的处理给于原告赔付。再外逃逸长达11年。现在有了被告线索,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有没有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拖欠11年,金额已经是两个概念了。以及被伤害者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失?谢谢
2013年7月8日23时,肇事者驾驶***号奥迪轿车在长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体育西路口时,将推自行车横过道路的我母亲碰撞致伤,造成我母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事故责任认定已经出来,对方负全责。现在还没有达成书面协议,如果走法律程序到法院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