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各位律师的帮忙。 本人母亲生前买一套楼房,现在已经去世。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父亲又找了一位继母,已经结婚登记6年,房子未公证过户。现在父亲本人想把生母的房子给我,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需要什么证明与证件? 补充:亲生母亲和父亲只有我自己一个女儿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处,一直是我在居住,因当时未留下遗嘱,母亲继承三分之二、我继承六分之一、奶奶继承六分之一(爷爷早于父亲去世),几年后奶奶去世,也未留下遗嘱,奶奶继承父亲的这六分之一房产应该由我、姑姑、叔叔再进行遗产继承,但现在已经10多年了,姑姑和叔叔均未对此房屋提出异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
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
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屋是我妈的兄弟姐妹凑钱买的),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现在是我,老爸及其再婚老伴一起生活,再婚老伴有一女儿已成家搬出去了~~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登的是我爸的名字
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
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屋是我妈的兄弟姐妹凑钱买的),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现在是我,老爸及其再婚老伴一起生活,再婚老伴有一女儿已成家搬出去了~~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登的是我爸的名字
我爷爷和婆婆属于二婚,婚前各有一子。爷爷婚前儿子多年前已去世,但留一子。(几十年都未联系,联系方式早已失去。)。 婚后,我爷爷和婆婆又生育5子。爷爷好婆婆一直租住公房,2009年爷爷去世,2000年房屋拆迁,2009年婆婆与6子女签订赡养协定,由我父赡养,百年后安置房屋归我父所有。2010年我父交通意外去世,进过协商
各位律师,好。我有一个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我的父母在我18岁的时候将房子公恒赠与并且过户到我的名下至今。当时,我同意他们的居住权。然后,我出国多年。在这多年中,父母关系崩坏,特别是我的父亲对我的母亲进行了多次的精神和身体虐待。即使在我母亲病危的情况下,也不施援手救助她。为了保护我的母亲,我不希望与他共住
家里有位老人,约40年前与现任妻子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买房。现老伴去世,需要办理继承。老人年轻时在长海县结过婚,并有三个子女,离婚后子女判给前妻,再无联系。现任老伴去世后,为使孙女能落户大连,子女找上门来,让孙女的户口落在老人的名下。现想卖房,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怎么办?
律师好,我的爷爷当年给我盖了一栋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名字,我爸后来把钱给了我爷爷,现在爷爷想把房子公证给我,我爸还有一个弟弟跟姑姑,弟弟以前回来要过房子,但是没给,现在我爷爷想公证给我,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只要我爷爷到场就可以公证了吗?不需要我叔叔跟姑姑到场吧?因为我们之间有矛盾,但是我爷爷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