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5月初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受害者,但是呢我们这个案件一直没了解,因为我要看病养伤一直到现在,前2周因为肇事者说他自己生病没时间处理,本是上周末他要联系我安排处理的事情,但是今天发信息给他又说没时间等各种理由拒绝,我觉得他是不想赔偿,加上我目前为止伤痛还未痊愈,脚也是行动不便,因为是受害者
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租房一年到期,交房时房东发现我的房间墙纸有部分脱落。在刚租房时房东要求我们自己拍照房间的损坏以作凭证。我并没有在意到这个问题,并只是偶然拍到一张有损坏的照片。(本人绝不会拿墙纸作乐,因墙纸很旧,可能自然脱落,或本来就有而没有发现,或清洁工人损坏)。房东要求整个墙面重新贴墙纸,
我是广东中山的,3天前在一个叫宝贝屋的超市给小孩买了盒钙片当天没在意打开给孩子吃了颗。第三天再打开倒不出来,看了下里面钙片都粘在一起并且还有头发。 大家给指点下怎么处理
我是广东中山的,3天前在一个叫宝贝屋的超市给小孩买了盒钙片当天没在意打开给孩子吃了颗。第三天再打开倒不出来,看了下里面钙片都粘在一起并且还有头发。 大家给指点下怎么处理 超市开的收据什么的都有,钙片的牌子叫海王
《工伤保险条例》对1-4级工伤处理办法只是长期支付,有没有一次性支付办法。如果有其依据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是员工自己要求的
2013年8月6号22时30分,王金彪无证醉酒驾驶未定期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王天天由西向东行驶追尾撞住前方同向谢智卫驾驶的未定期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王金彪、王天天死亡,谢智卫受伤、两辆摩托车损坏的事故。就被载者王天天而言,他能在此事故中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希望各位律师朋友帮助解答,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