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和公司签定了4年的合同,但是公司是从1年后才帮我交的社保医保。而且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甲方和乙方对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甲方工资中含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这么一条是不是对我很不利,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把差一年的社保医保讨回来,是不是难度很大?
我在网上查询我的社保医保,是公司帮我交的,但是从合同开始生效的一年后才给我交的,但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甲方和乙方对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甲方工资中含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是不是追讨不回来?
进公司时,公司承诺会给予缴纳社保和医保,6个月过去了,都没有交上,现公司提出可以将所要缴纳的社保和医保以现金的方式补发给我,本人不知道到底公司要给个人缴纳多少社保和医保,老板说两样合起来公司是给交100元,是吗?本人是漳州的,希望知情人来说说看。如果公司给缴纳的社保医保应较高,而老板又只肯补100,那怎么
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在此之前因员工个人原因不愿意在现在的公司缴纳社保、医保,现在的公司有赔
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在此之前因员工个人原因不愿意在现在的公司缴纳社保、医保.并且自己在原单位(国企)一直缴纳社保、医疗保险。现在此员工还在医院抢救已经200个小时了,家属要求公司赔偿,并且还将公司派到医院的协调(帮助)人员扣押不让走,现在的公司有赔偿责任么?员工家属的做法构成了什么行为?
您好,我是4月5号递交的离职报告,但当时直接上级没有批准,然后我5月9号又重新提交辞职报告,并且公司领导以及上级领导都进行了受理。合同上规定员工离职提前30天递交离职报告。但我与直接上级口头上说要提前离职。公司总经理口头同意,但是直接上级不同意。在我把手头工作交接后在直接上级没有同意的前提下于5月25日提前
原公司扣保费而没有交今年1-6月的保费,我入职新公司需要不欠保费,和原公司协商后由我们自己先交之后那票据到公司报销(因为原公司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交保费,而我们需要入职拖不起,所以就和公司协商我们写了一个自愿放弃保险的申请书,公司好把保险结到2012年12月,我们自己才可以去补交办入职),结果自己补交2100多元
比如我方和A公司有服务外包业务交易,A公司将金额20W的业务托付给我方,再由我方下发给签订合同的员工来完成。 业务完成后,如果说我方将20W酬劳平均下发给20个员工每人1W,这个增值税是应该由每个员工交17%的税么?
想请教一下自身正遇到的问题。本人自2009年12月在目前所在公司工作至今天,公司一直没有为员工买社保。直到去年年底,公司才开始为员工买社保,但是全部在员工工资里扣除,原因就是与公司签定的合同里关于待遇条例中注明,“工资已包含社保等费用,如需办理社保时将在此工资中直接扣除”。请问这样子的合同规定符合劳动法吗
我的公司给我交的是个人的社保,请问这样可以吗?而且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交的,去查询的时候才知道公司是给我交个人的,而不是企业的
本人7月8日进宁波益兴猎头公司,8月7日离职(因为工作后发现与面试信息不符提出离职)等8月6日去问单位的时候,发现单位并未给我缴纳7月份社保医保(本人7月15日将上一家单位的终止单给予益兴),然后也没及时告知后,后面咨询当地北仑区社保中心说,医保中断一个月,医保卡会停3个月不能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单位
我是13.07.01和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公司6月份就帮我办理了减员医社保,但是我7月份的工资里被扣了社保全额,问了原公司财务,被告知医保减员了,社保没减员成功,所以原公司在7月份所交的社保金额由我个人支付,并在工资里扣除了这个金额。请问,这个金额是由我支付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