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到公司工作满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在搬运氨水时,液体从桶中喷出,喷进眼睛里了,当时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公司送他前往医院就医,医生当时说是角膜受损.在家休息了大概20天左右,医药费是由公司出的.现在已经回公司上班第三天.今天公司经理和人事说按规定是只能付40%,但是经理在老板娘面前说好话,现在公司答应付60%,要我朋友签字,而且不算工伤算病假,现在我们有一种被忽悠的感觉,他现在眼睛还没完全好,右眼医生说还没好透.他9.30要回家结婚,打算请假,现在公司说,如果不按照他们说的做,就只给放三天婚假,之后的假不给批.我想问,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是怎么付工伤期间的工资,他们这样还有什么不合法的地方,我们应该怎么做?
在眼睛受伤后,公司要求签了劳动合同,说这样才能给报工伤,但是他们现在也依旧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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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复合肥的包装袋含量标的是26--6--9总含量是40,工商抽检的结果是24.1--7.6--9.7总含量是41.4总含量高但是氮肥偏低,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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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山,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我去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带齐了资料,先去当地村委盖章,村委的人说盖章要先交一千多块钱的费用,这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