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转了一个饭店,可是这个老板明明知道饭店开不了(被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罚款一万元还不能开店),还转让给我,他所以什么行为 我怎么样能挽回经济损失?能告他吗?
从前任老板那转让来的饭店租期快到了,我想续租打算转让,房东以不想店面从事餐饮为由要收回店面。求助啊。
2011年1月1日转让下来的店面,2年租期,租金2年不变。还有1个月就到期了,跟房东续租,房东以不想店面从事餐饮行业为由不让我转让出去。合同上写(期满如续租,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权,如不做餐饮行业优先。店面没通过甲方不得转让,如承租方自行转让无效,房东收回店面。)房东还说(如想续租,不得转让。)要是按房东说的
我现有一饭店转让,房东说要私底下给他两万块钱,还要到期涨房租。不然到期收房,可装修都是我自己装的。
饭店转让房东不让转,我转过来的时候因朋友介绍没见到房东,现在想转却转不出手,请问律师我有什么办法,而且我从别人那转来的时候,这个转让给我的这个人,跟我讲也通知了房东,可我现在打电话给房东说我经营的这个点,房东却完全不知道!
我刚转了一个饭店,但做了十五天,政府部门通知说要修路,道路全封闭。我的前一个店主,转给我的时候十分着急,而且只做了九天就转给我了。我现在怀疑她是事先听到消息说要修路才转店的。请问,我可不可以从法律上向我的前店主追回一些补偿?她老公是在我们这个镇上做物流的,事先她老公应该得到了通知的,这样她是不是属于
我是租房东房子自己开饭店的,已经有好多年了,如今生意不好,但是房租又是年年涨,我想把饭店转让,可是房东又不肯,但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主要是房东不肯签合同,我要如何才能把饭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