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规定只有宅基地确权后才能进行宅基地纠纷的诉讼,如宅基地使用证虽未发放到农户手中,但宅基地地籍档案保存在国土资源局可查可复印,如果复印出宅基地地籍档案并加盖国土资源局公章,可以作为起诉的宅基地纠纷的确权依据吗?
我家一块老宅基地(现已无人居住)有87年的宅基地产权本,但是在这个月我家前面的邻居说这地是他们家的,并且拿出了95年这块地的宅基地产权本,为此找到了村委会,但是村里说解决不了,说已经换届好多人了让到上面解决,昨天去市里解决,市里工作人员查找我家那块地的档案,说87年确实有此记录,但是到95年我家的产权本记录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拥有宅基地使用证。从来没有政府和村领导要求办理规划许可证再建房。所以村民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这么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谢谢 ------------------------- 我是因为看到唐家岭的新闻想到的这个问题。 在今年1月,唐家岭所在的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就已发出了
尊敬的律师: 某农村小镇公路旁有破旧瓦房,户主迁走多年,无人居住。对于这块宅基地, 请问: 1、集体外的人能买吗? 2、集体外的人能与该户主交换土地使用吗? 谢谢!
某村原有在册土地1000亩,1983年国家建设将该村在册土地全部征用,农村居民全部转为城镇非农业人口,但原村集体尚未在册土地300亩及仍继续使用的原村办企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未办理征用手续。请问,现对这部分未在册土地及原村办企业用地和宅基地如何确权?
2002年兄妹二人(以弟弟名义)共同出资(各一半)购买组里宅基地一块,当时兄妹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地基没有其他具体约定,2004年姐姐在该地基建房一栋,2007年其弟在姐姐不知情情况下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姐姐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