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达30581元用来计算工伤中的标准吗?我四级伤残,工伤前工资1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金以1000乘以18个月(还是30581除于12月后2500乘以18月)还有伤残津贴的,护理费30%按以上那个数计算,2009年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达30581元1000元。。。。还是2500元。。我糊涂了,请帮帮我!!!
现年30周岁鉴定为6级伤残 工作十年期间单位个人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所以补了养老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月 * 1000 = 14000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 30年 * 12月 * 1000*60% = 216000元 弥补养老待遇(平均年龄75 - 退休年龄60)* 12月 * 1000*60% = 108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3月 * 1000元 = 33000元 一
我的父亲,左手截肢,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我父亲退休费:42946.56元(按煤炭企业平均寿命70岁计算)计算公示为:6.4元/日*23.3(制度工时)*80%*12个月*30年=42946.56元,假肢费用5000元(含差旅费).在无其他补助。 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退休年龄时
一级工伤(截手),赔付标准怎么计算 如果是上班才二天,发生工伤,还未签订合同,该如何赔偿?另家人陪护公司需要付相应的费用吗?
我姐姐在当地的工厂里上班时(农民工),小臂从关节处被绞掉,当时送医及时,接上了,但失去了功能。被评为工伤四级。请问应该如何赔偿?
我爸1997年退休领退金2001年过世,当时我妈57岁是农村人没有工作还有一个15岁的小孩。在过去10年中我家人不知道去哪要抚恤金也没人告知,直到现在才知道并申请,可那部门不同意发给过去10年的抚恤金。我妈现在还没领到一分钱。请问过去10年老人和小孩的那钱应该得?如何计算?
我大哥前天在工厂工作时不幸生亡,工厂是按照以前的赔偿标准来赔偿的,这样可以吗?不是出台了新的赔偿标准吗?怎样赔偿才是对的
本人21岁在广东东莞一家工厂上班被冲压机压到左手中指 和食指 中指被切掉一半食指骨折请问杂赔 有就业补足赔偿吗???
有一个朋友与拆迁人签一个拆迁安置协议,其中过渡期24个月内,过渡金3元/月,超过24月时过渡金是标准的双倍计算,这标准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