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单位分给一套房改房,我出资60%购买,后我母亲去世,后来我又按规定交足剩余的40%购房款,但单位只同意把房产证办在父亲名下。父亲与我弟弟、妹妹共同签有一份协议,同意把房产让给我。现在,办变更,弟弟又不同意了。怎么办?
老头老太有一公房,膝下6个子女。二儿子及孙子的户口在老头老太的住房内。2001年房改时,二儿子伪造老头老太签名,擅自将房屋产权人更改为自己和儿子的名字。2010年老太去世,其余5个子女要求分割老太的遗产,二儿子认为产权是自己的,不予理睬,请问其他几个子女针对这一情况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我们协议离婚房子归我,房子是婚后按揭买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我刚交了剩余款,房产证上的抵押还没取消,银行出了两项证明,我想在婚姻存在期间变更成我的名字,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我家于2001年时以买的土地并用于建房,花了13万左右,但是土地证、房产证一直没有进行变更登记,我们这里已经被规划为中心商务区,房产也已经增值了好多,现在说是政府文件规定不能进行土地证等变更登记了,我该怎么办?现在的情况对将来拆迁补偿会有怎样的影响?
买的二手房,所有程序走完后在拿房产证的时侯,房管所提出该房产门牌号由原来的四十六更改为五十六号,测绘所出具的图纸是由派出所提供的新门牌确认书,房产局说已经和测绘脱节,存档的还是四十六号的老门牌,现给二个选择,一原屋主变更房产证后再出售,二测绘按房产局的老门牌出测绘图.请问这个问题怎样解决?
在原单位进行房改时,按当时的政策,我购买了一半的产权。另一半产权,因我后来离开了原单位而没有办理购买手续。与我情况相同的还有几家。原单位在去年通知我们购买另一半产权,价格是1000元/平米。我认为不合理而没有购买,其他几户基本上是买了。现在因房屋拆迁与原单位发生产权纠纷,原单位提出以拆迁评估价将另一半产
爷爷有套老祖屋,因为爷爷奶奶去世后,因为赡养和安葬都是我父亲这边,故伯父也同意无条件把房产给我父亲继承,可是房产证上是写我伯父的名字,爷爷奶奶未立任何人继承的遗嘱,现在我父亲还可以以继承权来变更房产吗?
当年我父亲无力购买单位房改房,在他表示谁出资,产权就归谁!召集所有的家庭成员商议,且继母放弃购买的条件下,由小女儿我出资购买了父亲单位房改房,由于父亲误解房改房政策,房产写上继母名字。现在父亲想和继母离婚,继母要争该套房产! 现在想问一下,我如何拿回本该属我一个人的产权?
专家好:我刚因房产证地址与实际地址(户口本)不符,已经在房管部门办理完毕了变更房产证地址;新房产证中只是地址与登记日期变了,户主、面积等都没有变化;我的问题是:如果近期我要出售此房,纳税(营业税)的起征日期是按照新证上的日期算起吗?还是按变更前的日期?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