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也满16岁,骑一辆女式摩托(无牌照)载一个朋友出去玩,在途中拐弯的地方可能速度有点快,摔倒了。朋友的伤势很严重,可能会成植物人。请问律师,我对这件事应该负多大的责任,该怎样处理比较好,谢谢!
去年出了交通事故,我方全部责任,我方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50万以下不计免赔),造成对方双小腿开放性粉碎骨折,对方住院治疗,并发骨髓炎,头次住了252天,做了7次手术,医生说可以回家休养一段时间再来做下次手术,二次住院40天,出院时医生告诉要等6个月后再来做手术,并在出院证明上写请四周复查一次。
我的朋友开车和他的同事到外地出差,因驾驶不慎撞上路边的护栏,导致两人骨折,两人受皮外伤。车子损坏也很严重。车辆保险在本地买的。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这块不是很清楚,所以想咨询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们公路局的管养路段长期超载负荷,路面形成一些小坑小凼.某天夜晚一骑无牌无灯女式踏板摩托车的无驾驶证人员不知何原因摔倒造成骨折,事后找我单位说是路面坑凼造成他摔倒的骨折,花去医疗费近十几万元,该人起诉至法院,法院判我局负80%责任赔赏11余万.请问我局是否有责,如有责是否是80%的主责,是否应当赔赏或不赔赏.
我父亲骑摩托车在一个十字路口与一辆小轿车相撞,车主没事,我父亲左脚粉碎性骨折。父亲没有摩托车驾驶证,逆向行驶被撞,这个责任怎么认定?现在医疗费花了3万多,还有后期保养没算,如果责任一人一半的话,对方该支付误工费不(误工费近10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