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县城,20年前自己建的房子,建房子的时候楼下有块地,但是由于年年有水掩埋,形成了一个小水糖,所以一直无人问津。今年我父母将水塘的水草全部清理干净,并且在水塘周围浇捣水泥,建了一个小亭子,填埋了一部分水面用来种植花草,形成了一个小型院子。今天有人来说当年的那块地是他家的,可是据了解他们也没有什么手续证明那块地是他们的,所以想咨询,像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村由于有厂家建厂所以征收人口地,可是和村委会签的合同仅仅是每年每亩补偿2000元,没有具体年限,也没有所谓的安置费,这钱都不知道是政府补贴还是厂家给的,这样合理吗?这样的合同又效力吗?
我在百度文库和一些律师网站查到农村土地征用关于青苗费赔偿有这样内容:果树盛产树按照年产值的4-7倍赔偿。在浙江有没有这样实施?
您好 我想咨询下,在一块地上(种桃子的田,果园其中的一块地)盖了160平方的建筑,就是用水泥砖做的,有6米高左右,做了一个围起来的长方形,没有打地基的。上面也没有盖,原本是打算建好养猪场的,后来因为水源问题没有建了。现在长方形里面种的是菜。土地的话是村里的,承包20年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章建筑呢?谢谢
本人于1999年从外地迁至常州,居住金坛市儒林镇,买的是农村私人居所,居住至今,当时购买时有原房主的5亩田地,由于当时各种原因导致户口没能迁至本地,本人居住本地后,这5亩土地由本人使用,且政府征收的各种费用以及活动款都有本人支付(此征收款姓名和财政设农补贴都是本人身份证开户),现在面临土地征用,此征用款是
我家因为购买了社保户口被迁出,上户到镇上的居委会,户口迁出了,但土地所有权证仍在,仍然在使用权限内,现在生产队要征地并进行赔偿,请问我们家现在还有要求进行赔偿的权利吗?另外,我在读书期间将户口也转出,并上户到了工作单位,如能赔偿,我能得到赔偿吗?
我是江津区双福镇村民,后因读中专户口就离开老家,三年中专生涯后户口又上户到镇上的居委会,成了集体户口,挂了个空头户口,我有随父母常住无房证明,但土地所有权证仍在,仍然在使用权限内,现在生产队要征地并进行赔偿,请问我能得到土地补偿吗?
我家和邻居家以前都公用一条路(那路就我们两家常进出),后来那邻居重建了一栋房子刚好在路旁,而且将院子将路占了半条(院子外围还放置了一堆杂物,石条之类的)。大概还剩下2米左右可以通行,邻居他们偶尔会将车停放在剩下的那2米上面,给我们家造成了通行很大的不方便。我们两家也曾经多次协商过,包括报警通过村干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