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1月入职番禺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至今,公司签劳动合同属于另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从2012年1月才买清远的社保(我多次要求才买)。我现在想补齐从上班开始的社保并想是番禺的社保,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05年进入该公司工作,可保险是08年才开始给我们买的,这样公司是否已经违法了,我可以直接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交之前社保吗,补交的话是全部部分,还是说个人部分还是要自己出。另外应该还要得到1年一个月的那个经济补偿吗!
各律师您好; 是这样的:我是广西人,76年出生,1999年的时候,当时我还没有身份证,来了深圳打工,后来因为要急于进厂找事做,后来便有人叫我从广东紫金县办了一个身份证(这个身份证在网上是可以查询到的,是真的身份证,并且还有户口本等一系列证件),于是我就用这个身份证在深圳买了社保了,至今一共买了11年的保险了
社保的赔偿协议属于私下所签,上面写着由于双方已经结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劳动者)用此款项自行向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机构补缴,赔偿金额是5000元,请问这协议是否有效?我是否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08年4月进入公司13年7月辞职,辞职理由是公司拖欠工资,在职期间的社保直到12年7月才开始交的,请问社保可以要求补交吗,与公司协商不成我是否有别的途径维权,还有我可不可以要求工龄工资的补偿
我是事业单位职工,我的个人社保金已缴纳单位,但单位没有把我2001年至2004的的社保金个人及公家部分缴纳到社保局,请问这对我的退休有什么样的影响?
我于2007~2012年在东莞茶山一家公司上班,并在当地社保局买了五年的社保,买社保的钱是公司和个人各交一部分。于2012年3月份将社保转入深圳宝安,现在是社保已经转了,但帐户上的钱却一分都没转,去社保局问了,他们说没这么快,可都过去1年多了。那我之前交的5年社保的钱怎么办?
我在一个单位上班。由于原来没有强制社保。我是02年才缴纳的社保。可是我今年年龄已经六十了。六十以后单位就不给上社保了。那我的社保年龄不够十五年。我想问一下我怎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