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家有一个公房20多平方米,还有一个自建房20多平方米,虽然现在房产证是姥姥的名字,但老姨说是姥爷的财产,姥爷已经去世20多年了,我妈妈离婚好多年,现在无房,在外租房住,但户口一直落在姥姥家的自建房上,但自建房上的名字是姥姥的名字,麻烦问下我妈妈有权得到动迁给的自建房的房子吗?姥姥家地大,加上房子一共要900平方米,估计能给一个60平方米的,一个就是自建给的,这个自建给的可以单独给妈妈吗?姥姥别的孩子有权争夺这个我妈妈的房子吗?
母亲要再婚,她名下有一套征用房(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为了保护我们子女的利益,避免与继父日后的纠纷,我想知道继父对这套房子有何权力,如何维护我们的利益?
在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即以母亲名字购买的),但还未办房产证;该母亲有两个女儿,母亲已2009年去世,之后二女儿居住此房到现在,大女儿在外地。现二女儿欲卖该房,首先需补办房产证。 想请教的问题是: 1.可否将该房产同时过户到两姐妹名下?如果有可能实现,在外地的姐姐需要什么材料?办什么手续? 2.如果大女儿愿意
父母离异后母亲再婚(与男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对方育有一儿一女。后二人共同购置一处房产,产权所有人是我我母亲,共有人为男方。如今男方去世,请问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男方临终前有遗嘱,请问遗嘱内容合法吗?)
2008年我母亲单位集资建房。房款于2010年之前已由母亲付清。(交款收据复印件尚存)2013年才办房产证。母亲打算房照写我的名字。但我于2011年结婚,不知是否属婚后财产。请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我是城市户口,老婆是老家农村户口。 老婆说要在她老家建房子。说可以把我的名字加到产权所有人里面去。 法律不是说城市户口不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吗,我怎样能成为房产所有人?
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写了男方和女方的名字,男方70%,女方30%,一直两个人还贷,结婚领证后2个月,男方告知赌博亏60万,每天撒谎骗所有人在上班,其实没有去,事发后给与机会改正,但是还是撒谎说上班其实证实没有去,女方对他彻底失去信心,现在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要求卖房子还债,但赌债是婚前欠下的,女方一直不知道
父母离婚,母亲名义买房且名下无房产,银行贷款没批下来,建议女儿做共还,贷款就可以批了,房产证写母亲名字,女儿已婚,居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公积金贷款买的,如果女儿离婚,男方有权利分房或是针对增值部分要求补偿吗?可是母亲有能力自己还贷款,不需要女儿的钱。
我前几年从A手中买来房子,得到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子是B当年生病无力偿还用来做欠债抵押房屋,因为后来B去世了,当年不管B的死活的家属不愿出示证明协议,手上只有A的相关证明,这个房子属于我吗?如果拆迁的话,我会得到补偿吗?我应该要怎么做啊?
离婚后,男方赔偿女方20万,并且要求强制执行,可男方拿不出钱,只有一处房产,但房产不是住宅房,而是非住宅,但男方带着孩子在该房屋居住,请问,法院能不能把该房屋拍卖掉呢,如拍卖了,男方带这孩子怎么办,有什么明文的法律规定吗?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