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吴纪炳系原告潘娇领丈夫,2005年1月21日夜10时,被告赵妙德、赵邦德开车到上洋岙原告家将原告丈夫抬进原告家,交代原告说:“你丈夫因酒吃多了,我已送过医院打过针,现送回到你家里,估计要三个小时会醒来。”原告信以为真,被告就回去了。过了三小时,吴纪炳一直未醒,到天明也不见醒来,原告很着急,怎么吃醉酒了不会醒。于是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根本不是酒醉不醒,而是因头壳破裂、脑上有伤,淤血所致,医生说:“如果晚上12时以前还可以动手术抢救,现在是已难挽回了。”原告于是急叫被告赵妙德来说明原委。被告才交代说是被告与吴纪炳同桌喝酒,吴纪炳酒醉了,后被告又将吴纪炳带至台州市黄岩办事,吴纪炳在上厕所跌倒摔到头部受伤的重要经过。问被告当时送吴纪炳到黄岩医院打针时有没有说明跌倒受伤了,他交代:“我只说他酒醉了,人昏迷,叫医生打针,医生打了醒酒针。”原告的丈夫从到家一直昏迷,不能言语,这样氧气养了几天,白白花了几万元医疗费,就死了。 事后被告赵妙德也自知有责任,曾多次放话叫原告家了结此事,有一次还托人送来一万元钱,叫原告写一张了结书给被告,原告认为一万元钱太少而给予拒绝。鉴于此事的情况原告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但被告一直不与配合,置之不理。直至今日此事仍没有得到合理公正的处理。 吴纪炳身体是十分强壮的,如果当时因撞击或跌倒至脑部受伤,被告赵妙德、赵邦德若如实讲明,医生抢救及时,完全可以挽回性命。被告赵妙德当时在黄岩医院不说出实情,送到原告家时,又不说出吴纪炳受伤的实情,其理由何在? 原告家被弄得人亡家破,都是被告赵妙德、赵邦德欺骗隐瞒伤情所致,此事不说清楚,原告全家寝食难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处理,才能平民愤,安民心。 原告认为,被告赵妙德、赵邦德同与吴纪炳一起喝酒后,明知吴纪炳酒醉后处于危险状态,被告将吴纪炳带至台州市黄岩区办事未尽安全义务。事情发生后,被告又有故意隐瞒了吴纪炳严重受伤的情况,并一再强调吴纪炳酒醉了未醒,被告有主观误导医生和原告的过错,这是延误了抢救的机会致使吴纪炳死亡的又一重要原因,可见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原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医疗病历,医药费发票 3、死亡证明 4、信访控告书及证明此致 以上所诉,均属实情,请法院明察。 ------------ 副庭长还要我拿出证据,来说明: 被告赵妙德、赵邦德若如实讲明,医生抢救及时,完全可以挽回性命。 我需要找个医生来说明吗?或者什么材料来说明吗?
我在家被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入室砍伤,该男孩因为感情纠纷先是砍伤了女朋友,然后怕我家门,我看门的同时他举刀就砍我,我头部,首部,背部均被砍伤,所幸复原很快,法医鉴定我为轻微伤,请可以对该男孩刑事拘留吗?这男孩由于当时也有伤,派出所一直没对该男孩拘留,任由他自由活动。
朋友借钱不还,证据充分,我想申请诉前保全,我知道他的两个银行帐号,但不知道里面是否有钱,我知道他的房子很快要拆迁,他会有补偿金,但户主是他母亲(他的户口也在里面),是否可以以这房子来保全?我交的保证金何时可以退还?
我们结婚7年,现有一儿一女,房子是婚前父母所有,我们两年前妻子要做生意,我父亲向银行贷款三万支持我们,后因生意不好妻子出轨离家出走。我生意做不下去就亏本把东西清仓处理得6千元还了点债,10天后妻子和我联系我叫她会来和我一起过。她来了刚到四个月又和别的男人鬼混,我们吵了一架,第二天她就出走了。这一走就是半
您好,律师:我是一个公职人员,由于房屋拆迁时受到行政方面的压力,不得不及早拆迁,为了避免拆迁后补偿增加,我在协议约定中第4条写明:“如果其他被拆迁户从即日起上调补偿价格,乙方享受同待遇”,现在本区内后拆迁的补偿都翻倍了,但没写在协议上,是另作手续给的,我应如何处理?谢谢!
老公和人打架,出于自卫打破了那人的脑袋有二公分长,我被强制带去派出所,有两位不穿警服。他还对我做了严重警告,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严重警告?我对事件毫不知情的。在问话过程中我选择沉默,有位执法者说他要告我包庇罪,让我坐牢,还说我态度不好想让我家破人亡很容易。
我们结婚一年,今年年初他的手机短信记录里和一个女人发短信2个月大概有1千条,后来被我发现制止,但在5月份又开始发信息,一个多月发了大概4百条,(移动公司都能打印清单)。7月中旬我回老家,发现他带一个女同事去宾馆开房,但他只承认他带她去宾馆为她开房,因为女的喝醉了酒不知道她住哪,否定和她发生关系!平时在生
您好!我妹妹去深圳打工,可在一个月之前就联系不上了,现在她单位说她一个月之前就自动离职了,现在一直联系不上她。我想问问您,这种情况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给立案吗?
我妈妈被人推倒,手臂骨折,由于没有确实证据不能定行事案,问下我妈妈退休在家看孩子我儿子8个月,我和我爱人上班无法照顾,受伤后我母亲无法帮我们带孩子,造成我爱人无法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