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07年10月24日购车,向工行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利率7.47%每月还款4663,87元。且由“安邦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一并签署抵押担保合同,并且交了几千元的押金。现在我想提前还贷,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 合同列明 提前还贷须贷款人书面同意,不知可否提前还款。 2 当时交的押金收据被我遗失,提供不了收据的
你好! 我有个同学方某,2009年多次向我借款共38400元,有银行转帐单,2010年时我要求补了借款协议,上面说在2010年10月1日还清,可现在她人不在家了.现在也不和我联系,她工作也不稳定,手机号码不停地更换.很难找到他本人,我怀疑他想赖帐.欠款人(女,24)无个人财产,我知道他老家在哪里,而且有她家里电话,只是他父亲70多岁,母
朋友公司贷款以我的公司和我作为法人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想知道,我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我和老公共同承担责任,我老公没有签字!谢谢!
2010年出,我替朋友担保了数额较大的一笔借款,朋友因挪用公款近了监狱,而我现在无力偿还借款,这笔借款是一些民间私营的具有高利贷性质的放债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该怎么办?这些钱难道要还一辈子吗?是否有一定的期限呢?谢谢了!
案情如下: 1992年4月10日李某手持其丈夫杨某的私章、身份证以及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与王某一起到信用社,已杨某名义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5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息为千分之十点五。同日,李某又在贷款借据的借款人栏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加盖杨某的私章,王某在担保人栏签名,公证处为上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加我老婆的名字上去,因为是夫妻关系,还需要公证吗?如果银行带我们去做了《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书》的公证,这样的公证是不是属于必须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