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陈某在新开发的路段上有5间平房,外公很早就去世了,外婆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最小),2005年由我母亲张某
执笔协商三个舅舅签下分房协议,老大一间、老二两间、老三两间、我母亲未得、另由老二老三俩补偿老大2万元钱,5个人
都签了字。但因为其他原因一直没有履行协议上的补偿金额,5间房子也一直闲置。今年路段大修,平房可以做门面房了。老
大家认为2万元补偿费太少了,于是4月份我母亲又执笔协商三个舅舅签下分房协议,老大一间、老二两间、老三两间、我母
亲未得、另由老二老三俩补偿老大10万元钱,结果5个人也都签字了。现在房子都装修好了,但还未办理各自的房产证。
我想问的是我母亲这个无偿协议能不能算显失公平的合同,能撤销吗?就是说我母亲还能分得一间房子吗?
那如果外婆出面另立一份遗嘱处分房产 可以推翻前面的协议吗?有具体法律依据吗?如果有的话 我请你做辩护律师
补充问题:且不问官司打得赢不赢 先请问作为外孙女的我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吗?
劳动合同到期我和单位签订离职协议(内容对我不公平)当时我是被迫无奈(我个人查出肝硬化,父亲住院病危急需用钱)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撤销协议吗?
我要盖房,东邻居上访要求我不能盖四层,我不理会,他便要求城建局干涉,城建局为了不让他老上访找事儿,便强制我跟邻居签了一个不平等协议,城建局没有签字,盖了公章,署名见证人。 请问:城建局是不是第三人?要撤销这个协议,我该注意什么问题?
2008年10月1日,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今年11岁)归我前夫抚养,我每个月付600元的抚养费,我们的共同财产100平方米的房屋归孩子所有(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孩子和我前夫一直在这房屋里面居住。而我离婚后就搬出来到外面租房子住至今。请问我现在能不能对离婚协议中的房屋部分要求撤销?要回属于我
宁夏X乡8队原住房的宅基审批手续是岳母王月梅,后户主更名为岳父冯乃定,岳父将弟弟冯喜定从陕北吴堡迁入该乡2队,因其一无所有,容留在岳母家的院子居住,在2005年房屋拆迁测量时,登记的姓名是岳父冯乃定和女儿冯海燕,后因他人唆使,在登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时,岳父的弟弟冯喜定冒充房主,在未出示原住房户口本
07年自建城中村房屋5层半(无房产证,户主是一老妇人),由儿子,女儿女婿各出资一半修建,当时写有一张分房协议,没有公正,也没有见证人,那份协议是否有效? 如老人百年过后,没有遗嘱,那份协议是否有效
农村兄弟分房,兄弟俩个商量好由弟弟给哥哥拿出一万元钱,哥哥出去另盖房,家里现有四间房给弟弟,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要写什么东西作为凭证吗?应该怎们写?谢谢
房屋开发商签协议原地周边回迁,现在回迁房不够分,异地分房怎么办
房屋开发商签协议为原地周边回迁,现在开发商原地回迁房该的少,开发商要异地分房或给钱,合理吗?怎么办? 说是1年半回迁,现在3年了。
双方自愿离婚,儿子有母亲抚养。夫妻有坐落怀柔区南华园一区188号的平房十余间,现归儿在所有 ;男方有居住 权 。现在女方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房产上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也是他们婚前的房子。
一个单位分房,本来答应应给,后来找借口说可能没有,如果想和单位签一份保证会分房的协议。应该是什么协议?格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