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深圳户口,我要办理随迁,但男方居委告知因违反计生政策(生小孩没及时办理准生证,已征收社会抚养费)五年内不能办理随迁,请问哪条规定在已经交了罚款的情况下还要受到如此惩罚?
本人参加了河北省泊头市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招聘,总成绩第十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取消聘用资格。我是非农业户口,妻子为农业户口,按规定允许生育第二胎,因为两个孩子年龄间隔不够,缴纳社会抚养费6000元,已有结论证。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类似情况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人口普查,计划生育政策外的 宝宝 要交齐罚款才能进户口? 那么人口普查政策里的 (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婴儿落户,不得将户口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这不就是没有用了?
我和老婆离婚后,我才发现她又怀孕了,(我们以前有一个男孩,孩子判给了我),她想把孩子生下来,独自护养,这样,我算违反了计划生育吗?
请问村计生专干本人在计划政策外超生二孩,现又包庇亲生子在计划政策外超生,请问依照法律该怎么办呢?
我和我老公是未婚先育的,在广东省,要交社会抚养费。。我想问一下,我们违反了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的规定。请你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