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般的公民忽然拥有巨额财产,会被警方调查吗,如果调查的话,当事人有权不解释吗
我了解有个公务员家庭,职工俩都是公务员,属于二三线城市,按国家水平收入一般,可是在他们的城市 有两套住房,在北京有一套住房 , 他们城市第一套住房是单位分的花不了多少钱,第二套住房花了40万带上装修差不多60万吧, 第三套住房在北京花了大概180万,请问下是否合法?
我了解有个公务员家庭,职工俩都是公务员,属于二三线城市,按国家水平收入一般,可是在他们的城市 有两套住房,在北京有一套住房 , 他们城市第一套住房是单位分的花不了多少钱(大概当时10万多点),第二套住房花了40万带上装修差不多60万吧, 第三套住房在北京花了大概180万,请问下是否合法? 排除遗产 ,借贷等因素
最近发生了一件案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事。据可靠消息,该国家工作人员拥有N套房子,虽然没有查出和受贿有关系,但这些房产和他和他家庭的工资收入根本不相符!按理说这已经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了(超过30万),可是现在检察机关并没有给他冻结和扣押这些房产,这有没有问题?
现在国家规定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才属于家庭的,如果婚前买的二手房,合同上是男女两个人名字,打官司是谁的
我国刑法有了贪污罪和受贿罪,为啥还要设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呢?
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无非是贪污和受贿所得。如果发现后,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办案来发现这个钱,到底是贪污做的,还是受贿所得,然后还可以发现其他的犯罪嫌疑人。然后就可以用贪污罪或者是受贿罪来起诉犯罪嫌疑人。 既然“贪污罪”和“受贿罪”就已经可以用来处理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了,我国刑法为啥还有设置“巨额财产来源
无赖无稳定经济来源男不承担家庭责任,不承担抚养小孩义务,反而向女方索要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想要以离婚
因为家庭暴力,夫妻感情严重破裂,男方对家庭毫无责任感,不承担家庭日常开支(租房费,小孩阿姨开支以及家庭月开销均有女方承担),以及男方品格恶劣,有些无赖作风。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抚养7个月的女儿,1孩子抚养费1500元/月,2一次性住房补贴款5万。 男方接到法院开庭通知后,提出要求平分与女方的婚姻期间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