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圣亚品牌服饰公司无端撬锁盗走我22.5万余的服装,且拒不归还,谁来管?
太原圣亚品牌服饰公司无端撬锁盗走我22.5万余的服装,且拒不归还,谁来管? 我姓名高兰俊,女,现年44岁,山西省临县人,我丈夫曹海平,也是山西省临县人,我二人住在郝庄正街1号搂2单元402号, 我二人均是山西吕梁农民,在太原服装城经营服装已有14个年头。 2009年3月我租凭了太原圣亚品牌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圣亚公司)6层A21号商铺批发服装,租期一年(每年都是一年一年的租 ,已在圣亚公司租了6年)。2010年3月4日圣亚公司口头通知我交5000元的春节组消费,因之前双方没有这个约定,我不同意。 当日晚下班后,圣亚公司趁我不在商铺之际撬开我的商铺门将其中存放的23万余元的财产(有22万余元的服装,1万余元的其他 财产)全部盗走。第二天一上班我便报了110,郝庄派出所干警来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后,说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管辖。我 说,按圣亚公司说只有5000元的纠纷而言,超过的部分,即22.5万余元的财产,显然是没有纠纷的。圣亚公司撬走盗走没有纠 纷的22.5万余元的财产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呢?干警不予答复,也没有责令圣亚公司归还我该财产,让我签了字他们就走了。我 不懂法律,但我觉得郝庄派出所干警对于圣亚公司撬锁盗走我财产行为熟视无睹不予以处罚是不对的。如果圣亚公司当时在公 安人员的过问下退还了我财产,按圣亚公司没有非法占有私有财务目的而论能说的过去,但圣亚公司撬锁盗走我的20余万元的 财务,至少应对他们“抢占私有财物”行为给与处罚,可遗憾的是,郝庄派出所干警既没有让其退还我财产,也没有给其任何 处罚。好像圣亚公司盗窃了我的20余万元的财产也不予归还也没有什么不对。 按常理,郝庄派出所干警离开现场后,圣亚公司应介于公安的介入,主动将盗走我的财产归还于我,而事实上,他们不仅不 主动归还,就是我给他们连续三次去函,索要我的财产,他们坚持拒绝不归还,为了证明他们是否以非法占有我私有财产为目 的,我给他们去了三次特快专函索要我的财产。他们既未归还我财产也没给于任何回复。这说明他们是以非法占有我22.5万余 元私有财产为目的,是十分明确的。 据此,我认为圣亚公司的行为已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是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特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我 私有财务的行为,这就是说,圣亚公司已构成盗窃罪。为此,2010年7月11日我向郝庄派出所报了案,然而他们对该事件既没有 立案,也没有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 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之规定送达我《不予立案通知书》,只是电话告我不予受理。 未使我的案子得以和谐解决,2010年6月25日我曾给郝庄派出所去函,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理,该所未答复。 2010年7月11日我又向郝庄派出所按照刑事案件报了按,该所电话告知不受理。2010年7月21日我又给迎泽公安分局韩局长去函 ,没有下文,同一天又给迎泽检察院去函,该科长答复,不构成盗窃罪。2010年7月26日迎泽公安分局闫副局长接见了我,说让 等电话,至今已有一月,也无下文。 从上述事情经过可以看出,我的案子案情简明,事实明了,应该说不难处理。可遗憾的是,郝庄派出所在接到我的报案后, 既不立案,也不按照构成治安案件做出“不予处罚法定书”,更不按不构成刑事案件给我送达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至今 圣亚公司盗窃了我的22.5万余元的财产白盗窃。由于我的22.5万余元财产要不回,资金不能周转,损失在一天天扩大,我真是 无计可施,今年全国“两会”上中央领导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2010年3月18日 人民法院报第二版)可是我在这个案件上的尊严在哪里呢,我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逐级上访了,不得已,我只能在网上求助有 关部门的领导予以监督,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试问,我们老百姓的尊严就该不被尊重了吗?难道有钱人犯罪政府就不敢 管? 联系人 曹海平:13803416218
加盟的服装店在同一个区域公司又开了一家而且不知道的情况下给别人做了省代,并叫我们去省代拿货。
2010年1月份我们加盟了一家品牌服装公司,但是在这期间有人来我们店叫我们不要开了说这个品牌不好,我们没理,可是没过多久,这个人竟然找到了总公司做了省代,而且还在同一个商场里,当时我们知道了真的太气了,本来生意就不行,加上总公司还给别人做了省代,我们找公司给我们一个说法,可是他们不理不说,而且连货也不给
我刚在一家KTV连锁公司上班,上班第一天他们就让我交了服装费押金,然后还说第一个月工资里面还要扣押金,跟保险,他们这样做违法吗?保险费我知道要交,可是这个钱不应该是公司支付或者跟员工按百分比支付吗?怎么这里支付全由员工自己支付呢? 保险他们不是不交,是交,但是在我们工资里面全扣了!
今天在网上一查有挺多因为注册了品牌商标相关的域名的案件.该品牌以4位英文字母注册过一个商标,以9位长英文加4位数字等于13位注册过另了商标并且今年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我注册的域各等于该品牌注册过的二个商标的中间长短域名,相当于类似的商标的域名为8位的,该品牌并未注册我申请域名一样的长.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会不会被
我与北京左右天下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对方发给我的货都是过时、残品或是型号太小或太大。合同是我夫人签的,我看后,条款基本都是霸王条款,根本没有客户的任何权益,退货全由厂家说了算。依我判断,该公司基本上靠骗挣钱,根本没有其他盈利途径。 合同金额为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