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占用面积约三分计5000元左右。此面积原为村里池塘面积。后因为我弟弟出生时{1983年}土地分配不够,经村支书同意{只是口头说的}我父亲在池塘边垫土拿来做菜园用。后土管所在丈量此面积时也说谁种归谁。现在村里要分摊卖地的钱要求我家拿出那5000块钱,称不拿出就起诉我家。另外我出嫁户口未迁出,田地也没有变动。我丈
律师您好,我家户口属于村里,享有和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但是村生产队在村公共塘坝被征收进行补偿款分配时将我家剔除在外。 我家祖籍是在该村,40多年前我爷爷带全家搬迁到另一乡居住,20年前我爸爸再将全家搬回村里,因为搬回后没有要责任田不存在农田灌溉的问题,我爸可能是在和生产队协商时口头说了一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好“外嫁女”等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问题,为什么是村长说的算,人人不平等,有的人可以得到补偿,有的人分不到补偿,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由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青苗补偿款构成,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同一个组)土地没有征用的农民是否参与分配补偿款
本村大约人数5000,原1.16亩/人。两年前自行车王国商业开发占地约2500亩,请问像这样自行车王国占地应每亩多少钱占有。另:因所占耕地不是每个农户都有,还有一部分人没有耕地(别人承包的地还没到期,所以我们分不了地),有地被占的农户的地上物赔偿款已经发放。本村近期就要重新抓地(被占完地的农户也一起),但由原1.1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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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仙台村的出嫁女,嫁到邻村花园村2007年三月把户口也迁到了花园村,可土地确权是在仙台村,可是,仙台村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土地补偿款都没有给我,理由是户口不在了,可我的地还在呀,我很纳闷的是,为什么村里租地的钱你就给我,卖地的钱你就不给我呢?我的地在你那,所以你卖出的每一寸土地都应有
我闺女今年一岁零九个月随母亲在蓟县农村落户目前大队卖地分钱没有我女儿的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望法律专家给予指点迷津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