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婚后买的房,买的时候男方父母出资了一部分付首付,自己承担一部分。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1.请问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2.为了要小孩,(但目前尚无子女),女方辞职在家,尚无生活来源。若离婚后,女方放弃要住房,可以向男方索要现金的补偿吗?如果可以,能提出多少的补偿?
我是女方,婚后和老公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月供是我和老公一起在供,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并拿出了4份借条,说房子首付,装修等是他借他父母的钱,借条上没有我的签名,我也不知道借条的事,都是现在他提出离婚了我才知道他私下和他父母写有借条一事,他的工资很高根本不需要向人借钱买房子,我也不知道是婚后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的事情,女方在09年起诉国男方离婚(因为女方当时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男方很气愤,但没确凿的证据证明女方有人了,所以就没同意离婚,直到现在女的也很少回来,来也只是看看儿子(今年13岁),中途也谈过很多次离婚,因为有一套130平米的房子是唯一的财产,男方想过户给孩子,谁抚养孩子就归谁
母亲在我2岁时与继父结婚一直生活二十余年,去年离婚,有房产两套。 第一套。婚前继父跟母亲用单位指标买的,名字是继父的(由于是凑指标再补差价,母亲那边没东西证明) 第二套。婚后买的,继父名字。 母亲上诉,离婚已经判了,但财产没有在法庭结案,继父私下协议给了几万元母亲。 另外: 继父有一亲生女儿,判给
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买房屋一套,并由双方共同还款,现房产证上写男方名字。另结婚时由女方娘家陪送汽车一辆,但男方补了几万,另由男方办理手续。另外有共同财产存折一本,但是现在怀疑男方已经转移。现在财产应怎么分割?
家里的房子1995年父亲单位的集资房,父母现在准备协议离婚,并将这个房子留给我。现在的问题是: 1、父母自己写的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的房子留给我,请问这个协议还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么? 2、如果不需要公证,他们办离婚的时候,需要将这份协议带去民政局么?是一定要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面前双方签字才生效么? 3、如果
我与前妻05年结婚,前妻07年离家出走,我便去公安局报失踪,08年,我起诉离婚,08年底法院判决离婚,前妻缺席审判。就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不作处理,并说明:今后若被告(我前妻)主张权利的,可另行起诉解决。 就在前两天,我前妻突然回来,我告知她我们已经离婚,并给她看了离婚判决,她说要去起诉财产分割。 我的问
由于姐夫没钱,又经常打我姐姐,姐姐忍无可忍,想离婚。 1 、姐夫说离婚姐姐须每月给孩子500抚养费,可是姐姐没有固定工作(上班的话一个月1500左右,不上班就没有),给200-300可以么?如果一次性支付(需10年),付完3万,今后男方再次索要可以不给么? 2、 婚前爸爸和姐姐的公公说好要给姐姐要了3套平房,有字据,
夫妻又方结婚六年,现在要离婚,在结婚登记后一个月男方独立出资买一处房在男方名下,现在此处房屋以增值,请问各位律师,女方有权分割吗,如何争夺分割权利? 还有一孩孩子五周岁,归哪一方抚养有规定吗 ?怎么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