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女方父母就以自己养大了孩子为名不让男方抚养孩子违法吗?
夫妻双方结婚5年期间,女方父母经常以小孩在女方家抚养理由将女方留在家过夜,后经男方劝阻依然我行我素,后感情发生危机。而且在夫妻双方还未离婚时女方父母以自己把孩子抚养大的为名(女方父母带孩子时男方每月拿自己工资中的500给女方父母)强行占有孩子并不准男方抚养孩子是否违法,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以分居1年,
未成年人生的孩子并且自己同意亲人把孩子送人并收了一点钱,亲人的做法违法吗
未婚生子并且未成年,自己又没有能力抚养,所以同意由自己的亲人把孩子转送他人,并收取了少量钱财,那请问她的亲人违法了吗?又该怎样对她的亲人量刑呢?
未成年人生的孩子并且自己同意亲人把孩子送人并收了一点钱,亲人的做法违法吗
未婚生子并且未成年,自己又没有能力抚养,所以同意由自己的亲人把孩子转送他人,并收取了少量钱财,那请问她的亲人违法了吗?又该怎样对她的亲人量刑呢?
我和我老公结婚3年了,刚结婚时还行,可是有了孩子,他就开始抱怨说我吃胖了,身材不好了,脾气大了,他开始经常不回家,我们因为这个吵架也成了家常便饭。最近我发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我很生气,我就提出了离婚,他说可以,但是孩子要跟他,可是孩子是我带大的,我希望孩子跟我,他说我是为了他的抚养费才要孩子的,
因我不同意离婚,老公在外有女人了,他为逼我尽快离婚,把孩子偷偷的带走,藏到他亲戚家了,没得与我联系,说什么时候离婚了,什么时候就给我见孩子!她母亲明知道事实,却还问我要孩子,孩子七岁半,他们没带过一天,就连看多没来看过,多是我与我娘家人带的,婚后,我每次去他们家,多被打!请问我该如何维权?他们这磨做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表示不同意,男方协商不成,表示其不再回家,不给家用,另提出今后小孩不要再送去让爷爷奶奶带。 男方做销售,一月在家难得待上几日,除小孩学费(现小学义务教育,且不参加兴趣班)及汽车保险费外,偶尔交下水电费,不存在工资上交或每月给家佣情况。女方白天要上班,故小孩无法自己带,之前工作日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表示不同意,男方协商不成,表示其不再回家,不给家用,另提出今后小孩不要再送去让爷爷奶奶带。 男方做销售,一月在家难得待上几日,除小孩学费(现小学义务教育,且不参加兴趣班)及汽车保险费外,偶尔交下水电费,不存在工资上交或每月给家佣情况。女方白天要上班,故小孩无法自己带,之前工作日
因为不想结婚,还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所以找了个基因好的男性生了一个女孩,这种情况可以把孩子户口上到我的户口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