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单位集资建房,以女方名义购买此房。女方父母出资购买此房,做为自己的养老房屋使用,今后将如何证明房子是父母的。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房产证写女儿名字,可以做公证证明是父母赠与吗?
父母2007年购买,房产证已写女儿名字,女儿1990年已结婚,可以做公证证明房屋是父母赠与,与女婿无关吗,离婚时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女方父母出资为已婚女儿购买的5年按揭房,但在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女儿和女婿的名字,在办房产证是可不可以只写女方的名字呢?
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请问要保留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是一方父母独立出资购买的呢?谢谢!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如何证明是一方父母出的资呢?
09年我们单位集资钱5000元建卫生院到现在也不归还,目前我只有单位收款的收据,有公章。我管单位要钱不给就到到当地主管卫生局提出还款要求也没给予合理处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此事?
06年结婚,07年准备买房,当时有一套登记在男方姐夫名下的房子口头协议上是给男方的母亲的,所以用卖掉这套房子的房款购买了现在的住房,房款是通过男方的姐姐的银行卡转账的,那么现在购买的住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字),我要怎么证明这个房款是我的母亲拿钱出来,只买给我的?
您好,我想请问下,父母在我婚后出资代购一套住房,后转卖重新购置了现居房产,离婚时是否可以从现在房产价值中划分出来,当时房子是95年在老家所购,价值六万元,2004年在深圳买了现有房产,是否应考虑增值因素,以多少价值界定比较合适?当时付房款时,是以现金方式支付,户名是我本人,但时间太久,找不到当初房产资料,
婚后,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我只负责居住,要办离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登记证上也只有男方的名字,我只负责居住,现在要办离婚,请问这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时,单位的集资建房是否分给在职的一方?计算给另一方的补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是不是按市场价算得总额减去建房借款再除以2就是补偿款?是按市场价还是按集资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