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律师,现在碰到这样一件事。家里有三个女儿,妈妈在两个月前去世了,去世之前让爸爸亲手写的遗嘱,等家里房子征购了,把所有财产分成4份,一人一份,他当时答应的好好的。现在又急着找对象,大妹因为不满他太急找对象,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女儿未婚,小妹大学还没毕业,家里还有外债。为此,他和大妹大吵一架,说以后财产和妹妹没关系了,现在明确告诉我,那个遗嘱不算了,他要反悔,把遗嘱也藏起来了,说是以后要重新分配。我想咨询律师,财产到底是要分成四份才对?还是他可以为所欲为,只给我们一小部分,如果以后还要给他的新家庭分配一部分,这样做合理吗?我们亲生的孩子真的就这点权利也没有了,全是他说了算吗?谢谢律师
爷爷也过世10多年了 死了的时候安葬都是由爸爸和幺爸负责安葬的 所有费用都是爸爸和幺爸出的 而且现在的老房子都经过了改造 全部是由他们2兄弟出钱修的 以前的老屋基现在没有了 而现在由于开发要占用我们的房子 现在他们的仔妹都要来分配爷爷的遗产(7仔妹)而且现在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婆婆还健在 请问律师现在怎么个分发
我爸过世后,留下数张存折,因家庭矛盾,存折都被亲戚拿走了。我爸的死亡证明都在他们那,而我是我爸唯一的儿子,请问他们取的到里面的钱吗?而我怎么样才可以让存折不被提取。
我爸过世后,留下数张存折,因家庭矛盾,存折都被亲戚拿走了。我爸的死亡证明都在他们那,而我是我爸唯一的儿子,请问他们取的到里面的钱吗?而我怎么样才可以让存折不被提取。
我父亲过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父亲所属公司做中间协调者的时候给我和奶奶达成书面协定同意房子给我,房屋过户时说要奶奶那边的公证处出示证明说明房子同意给我,奶奶在老家比较偏远,又迟迟不去公证处做证明,我想如果现在先不过户,因为房子现在出租,我每月得到一定租金,未来会不会让那边有机会再来要房子或者要钱
家里的老人去世 但是去世前有过两份遗嘱 一份是再05年立的 一份是在08年立的 那第一份遗嘱不能生效 问题是现在第二份遗嘱家里人不肯拿出来 那就关系到财产分配问题 这样算不算侵犯剥夺了我们的知晓权 我们的继承权 如果到时候去起诉的话 手里有遗嘱的人不承认的话怎么办 因为做这份遗嘱的时候没有人知道 但是老人去世前有和
父亲突然病故,留下了13万,也没立遗嘱。家里有一患有精神障碍的母亲,父亲是两子一女,现在其中一子想继承所有的遗产。究竟这份遗产该怎么公平分割?
我三叔再挖电力管道时候出了意外,我爷爷奶奶都还在,我三婶和我三叔是05年结的婚,他们有一个女儿,现在只有五岁,我三婶的前夫也是出了意外,留下一个儿子还有母亲,儿子已经在上大学。我三婶和我三叔感情不好,他们一起买的房子,我三婶房产证上的名字都不是我三叔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我三叔赔偿款的继承人有哪些?给我
子女给父母的钱,存于中国银行,父母一方早已去世,问另一方如何从银行取出钱?银行说必须公证,子女在国外,公证挺麻烦,只有公证一条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