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打架是因为很小的事,凶器都是对方带的,而且在他方打了后.我方才对其出手.随后我方报了警 然后警察向我方要了2万元(作为以后医药费) 事过1个月后对方出院要求我门赔偿他5万元. 但是医药费和住院费花了不到2万元. 我方认为我门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凶器是对方带的,我门不应该承担那么多的责任? 我门现在应怎么办? 打官司我门会得益吗? 我门是农村的 问题补充: 我门家养猪晚上要去拉泔水在路过有个卖考肉的摊位时那人的摩托车档住了路,我爸变让他把车挪一下那人不愿意随后便发生了口角那人变用木棒打我爸,随后我爸变和我伯伯把那人打了,他门先出手,凶器是他门的
牛某家因为搞装修工程,造成院外街道废弃物未及时整理,王某路过此处摔跤,后心存不满,去牛某院中提挑衅闹事,并对当事人进行辱骂挑衅,用石头砸坏牛家窗户,后牛家主人从家中出来后,双方在相互厮打中,牛某用家中农镐将王某头部一击打伤(打了一下),后王某住院鉴定为轻伤,请问牛某的行为构成那种行为,负主要什么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深夜中有陌生人在我窗沿下大声说话,经我提醒后,辱骂我,甚至捅破我的窗户,而且不停的砸我的家门并要挟要废掉我的时候,如果我开门应对后遭到对方先动手殴打我,此时我执武器还击,伤害到他,但并未致残或致残的情况下,我是否触犯法律!
律师们晚上好! 这里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有一保安朋友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因为制止公司门口的野的司机在公司门前的大石头边小便,然后野的司机不听劝告继续小便并出言不逊,因此两人发生抓扯,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有工作人员劝阻,但野的司机从后面裤包内掏出了尖刀,保安见状,觉得司机太嚣张了,就返回宿舍寻找木棒.几分钟后返回现场
2002年1月1日晚7时,李振发,于东顺,李振喜,李振江,李殿峰,李振全6人酒后来到被告人张洪经营的“三姐发廊”,李振发,于东顺,李振喜,李振全进入发廊,李振江,李殿峰在门外等候。李等4人进店后,于东顺无故滋事,从发廊厕所出来,边系裤子边向发廊女服务员提出要求提供色情服务,遭到女服务员的拒绝。于东顺等人仍不
我爸爸骑电瓶车擦到了喝醉酒的人,结果三个人追上来打他,还用拖把打了脸部,后来我爸爸就拿了随身带的小水果刀防卫,只是正当防卫,没有要故意行凶,但扭打的过程中伤到了一个人的手臂,3毫米的伤口使他缝了一针,后来派出所就谐调赔偿对方2500元,我爸爸也受伤了啊,那谁来赔偿他啊!
原告欠我一部分工程款,他赖着不给。我就和他说你要是不给,我就去你单位检举你,他是国家公务员,不能在外揽工程。然后他就给我打恐吓电话,晚上还带了三个男人来我家打架,还带着刀子。把我家的门窗,玻璃都打碎了。屋里只有我和我的妻子,女儿。在一起厮打过程中,我夺下对方的刀子把对方捅伤。我妻子也被他们打伤。在一
前一阵子打仗给别人手开坏了,派出所已解决问题。过了几周有人给我打过恐吓电话,声称要揍我。后来还有人在学校门口堵过我。我的问题是如果哪一天要是我被人揍了,我还手的话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打的那个人找的人来揍我,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