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97年在农村老家购置宅基地一处(至今未建房).当时未办证,但有转让合同和证明人.2000年我婚后以我的名子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宅基地使用卡片(存根)家庭人中状况档中填写了父母,兄弟,我和妻子五人的名子(不知和本案是否有关).现我正在离婚,妻子以使用证上是我的名子且为婚后办理为由认定该宅基地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其使用权进行补偿或折价分割该宅基地.请问可以吗?
假如没办证又会怎样呢?
在多年以前村里规划宅基地时我们因为没有就也划了一处,当时划的正好是村里比较恶霸家的我爸去找他说盖房子一事他家不让盖,后来我妈生病了钱也花完了也就没再说盖房子这事。但现在我们没地方住呀住的是别人的房子,并且当时政府部门给我们的有房产证,上面清楚的写着什么地方是我们的,上面还有政府盖的章。另外在农村恶霸
十来年前,我爸买了一块宅基地(在镇上路边),但没几年政府要在那里征用,所以就把钱退给我爸了,但当时根基已弄好,根基的钱没退,只退了宅基地的钱,现十多年过了,那里没有被征用,又有人在上面盖房子了(正在盖),而且人家手续齐全,我爸还想找政府说理去,有希望吗
企业破产占我家的宅基地不予归还,我有1962年的土地证,但他们不予理睬,非以工业用地赔偿,我不同意,他们就偷偷的拍卖,清算组和法院联合暗箱操作,我该怎么办?
我母亲1917年生于2005年2月去世,2008年我所在的河北省石家庄市赵一街村,在市“三年大变样”的形式下,进行了宅基地使用权征收拆迁补偿(俗称旧村改造)这些补偿中是否有我母亲的份额(遗产),宅基地使用权证始终是我的名字,母亲始终和我及其家人生活,并养老送终。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我大爷爷死后,大奶奶改嫁二十年后又回到我家,因为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老人的养女要与我们争宅基,但是这二十多年宅基证上一直是我爸的名字,请问她有争得宅基的可能吗?
在农村私有住房拆迁中,该私有住房持有“宅基证”和持有“房产证”有何区别?
在农村私有住房拆迁中,该私有住房持有“宅基证”和持有“房产证”有何区别?
因我母亲已过60岁无力建房,因此有我和我女儿一起在2005年申请建房的,当时是三人批建84平方,建好后,经土地管理局领导到场测量结果是95.95平方,超11.95平方,交了罚款,发了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上是95.95平方,土地证上是84平方,超11.95平方,问“是95.95平方合法吗,还是84平方合法。”现在拆了按置是84平方还是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