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和用户交易时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有货物的规格型号和详细信息,但是我公司在给用户送货时,送错了货,收货人在签收货物时也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送的货物型号和合同上签订的不一样,这个从货物的包装介绍上是可以看出来的),然后客户就使用送错的货物,可能由于型号不匹配产生了质量问题,请问这个应该由谁负责呢?谢谢,在线等待。
合同里面签订的也是验货提出异议期限为:十日。这个期限早已经到了,他们也一直没有提出来过。那现在出来问题究竟是谁的责任呢?谁的呢?
请律师不要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起诉这些官方的回答,希望您们能真正的给予我实质性的回答,万分感谢。
我大学刚毕业,是一名医生,已经在一家区级医院工作,在编,由于卫生部规定,医学本科生毕业后要在三甲医院规范化培训3年,所以我要去上级医院培训,培训前要和医院签一份合同,说培训结束后要至少在医院待10年,如果这期间辞职的话要赔偿违约金12万。(在培训期间由本单位发工资和奖金,上级医院不发)。请问这样的合同合
关于商铺租用方未按照合同支付租金,又提出商铺转让需要下个租户支付的问题
您好,请问商铺原租户以个人名义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现在签订合同的原租户从公司离职,但公司还在继续付费租用该商铺。合同约定租金按照季度(3个月)支付,先付后租如逾期10日未付租金,商铺业主可解除合同。现在该公司只肯支付商铺下一个月的租金,自行改变支付方式,并对外进行转让。请问如下个月该公司不支付租金,又
今年六月份公司强制性要我们签定为期六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增加协议中约定: 我们未在合同期满辞职的话扣除二千元作为培训和经济补偿的违约金,其实从未进行过培训。请问合同内增加的协议是否合法?,我现在提前三十天辞职需要扣违约金吗?
关于购房中购房合同何时给购房者,地产商不负责任拖延时间导致贷款办理出现问题
您好!我今年购买的新房,在5月前中旬就提交齐全所有购买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给地产商,6月初通知签订购房合同,于6月12日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部首付款,但开发商只给到付款发票,购房合同以办贷款为由一直拖着,至今已经有两个月了仍不给购房合同。在此期间找过几次销售顾问,其均以防止我提取公积金为由一直拖延。想咨询一下
我知道,买房子(需按揭贷款)签合同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可是如果因为什么原因有一方实在无法到场签字的话,得怎么办呢?以下那些情况会发生: 1、缺一个人到场就无法买房。 2、缺席的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另一方签字的法律效率,还是能够完成购房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个证明该怎么写怎么办理?) 3、缺
本人最近欲在北京购买车辆,由于没有购车资格,在网上联系到一位转让购车指标的出售人。由于买卖指标是不合法的,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去订立交易合同?合同中最需要注明哪点,能在万一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无法让对方骗取我的车辆,最大的保证我的权益?希望您可以百忙之中解答,不胜感激。
对方是二房东,当时准备租他的房子,在签合同前先交了两千押金,然后隔天有特殊情况我决定不租了,觉得非常抱歉前去跟他协商,对方表示理解且我们双方立下字据,一同找租客,有人住了就返还押金给我。 然后我帮他找了快半个月的租客,最近几天开始联系不到对方,租房子的人要去看房也联系不到他,我觉得非常诡异,然后租房
我是2002年7月进单位的,至今已工作11年整,但签订的合同至2011年年底,自2012年1月开始至今,公司未签定任何合同,给交五险了,现在我想知道单位的做法符合劳动法规定吗?我现在因为工资过低想辞职应该怎么办?可以要求双薪吗,是根据劳动法的哪一条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