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售楼中心打了个文密的活,七天试用期,第一个月一千,第二个月一千五,第三个月还没业绩,给我们发了个通知单说本月业绩不好,所有员工工资减半,因为我是文秘,销售跟我不搭杠就没管,今天工资表出来了,工资才六百多,连太谷县的最低工资保障都没有达到,明天就发工资了,好急,我该怎么办,要接受现状吗?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曾要求离职但车间主管不同意离职,现在和主管发生茅盾要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所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曾要求离职但车间主管不同意离职,现在和主管发生茅盾要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所有工资吗
朋友任职某信贷公司直销部门团队经理,在申请休年假时间里,接到公司相关负责人员通知,告之朋友因在休假期间的管理不善原因,公司决定对其给予开除处理,之后该公司还教唆朋友配合书写自己自愿离职申请书面报告,请帮助解答此种情况是否符合相关劳动法关于开除员工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要怎样对此公司提出投诉,谢谢!
两个月前提交离职信,用人单位以:1、公章外派人员携带办公;2、财务离职无人核算工资3、主要负责人不在为由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扣押社保关系。我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却发现找不到之前的劳动合同了。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
单位以请长假不联系领导为由解雇员工,并不给开支 工资能要回来吗?
本人六月份因家里办丧事跟领导电话口头请假,领导答应了,但过几天听到消息说将我开除 并不给工资。原因是因请假期间电话关机,不与领导联系,五月份的工资也没给我开,这工资我能要回来吗?
被聘用人55年11月出生,已退休。通过了一家民营公司总经理的面试,又通过了集团副总裁的面试,被正式录用,试用期两个月。然而在刚满3个月时,该民营企业以航运市场不景气为由提出解聘。众所周知,航运市场不景气已经持续5年,即被聘用时,市场早已不景气。请问这是否属于违约。被聘人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那有公司约定劳动者离职后一个月发放工资就可以合法吗,如果合法是否要补偿劳动者?还是某些地方法规可以另行约定? 请说得清楚些!
请问关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是口头说明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实产生了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因无法接受公司太长的上班时间自行离职时(公司要求员工需提前一个月辞职),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所有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