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本人持有保险合同一份,想将保单受益人指定为侄子,如出现意外,保单利益约定由侄子继承,如何办理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奶奶有3个儿子,2个女儿,大儿子私自将属于奶奶的财产留给了他们这3个儿子,奶奶也同意了,并立了遗嘱,立遗嘱的2个公证人,都是跟大儿子关系密切的人,而且这份遗嘱2个女儿也不知道,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是大儿子的朋友给公证的。
请问一个人死后有理赔一点保险金的钱给他们的受益人还要交税吗? 只有5分而已谢谢知道的请告诉下谢谢
请问一下如果我投保人身意外险,我是否可以指定受益人为一个和我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时我的直系亲属还健在,他们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得到这个保险的赔偿金里的一部分吗? 魏律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第一点我已经明白了,不过第二点我还是不太清楚,假如出险后我的直系亲属去法院起诉要求得到赔偿金的一部分,法院会判
受害人21岁,是乘摩托车者,骑摩托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没有驾驶证,摩托车也是借别人的。一辆面包车从摩托车后面追尾肇事,肇事七天后乘摩托者在医院死亡。其中受害者从小母亲有癫健病,父母离婚法院由于其母亲没有扶养能力,将受害者判给其父亲,但受害者父亲从此长年在外流浪生活,从未过问受害者,一直由其外婆扶养,肇
您好,如果人身保险合同有多个受益人(都是第一顺序),其中部分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每个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剩下的受益人是该领全部的保险金呢还是剩余份额的保险金?若是规定了受益份额呢?如果保险公司只是给付剩余份额的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怎样处置没有给付的部分,是应该上缴国库还是留在保险
公公收养了一个儿子,对年来一直和公公关系不好,一直没有提供过任何赡养费,公公凭借这十几年的医药费报销凭证,把养子告上法庭,04年下的判决书,支付公公2万元以及以后每年3600元赡养费,判决下来后,养子就潜逃了,而且他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被执行,养子的妻子也在98年就和他离婚了。现在公公去世了,养子回来了。我丈夫
我继父是离休干部死亡后社会保险局发放了40个月的工资(生前所得工资总额为4985元、死亡后发放每月工资总额的前四项即1751元),总额为77040元(含7000元丧葬费),老人去世后、从来没赡养过的儿子女儿来都来伸手说平分老人的抚血金77040元,请问该怎么分好?是谁该享受这笔钱?
男方因为工作出意外过世了,保险金的受益人当时是他的父母(婚后买的保险),死者有妻及女儿(未成年)。那这保险金的受益人是其父亲,那是不是其妻女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