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09年7月份,我朋友大学毕业后在深圳罗湖人才市场找到一份业务员的工作,刚出社会不久没有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自己进的是一家股票诈骗的公司,刚进公司时,公司的新进的员工进行2个星期的岗前,工作的地点是在高档写字楼里,加上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工作经验不足,急于找工作,自己不知不觉的也被骗了,也是一个受害者。刚进公司满第三个月就被逮捕了,自己还深信不疑自己的公司是正规公司。进公司三个月只诈骗到24000元,试用期时间每诈骗到10000元提成200元,该公司总共诈骗金额为590万元,是深圳%E
在淘宝网上花650元买了一个游戏账号,两天后被卖家利用腾讯申诉将账号申诉回去,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但是保定市公安机关因虚拟物品无法立案,骗子当地警方也不予帮助,我该怎么办!该卖家在淘宝网只有一个实名认证,淘宝网无法讲钱财归还,此卖家幸灾乐祸出口骂人,请律师给我指一条维权的道路!此卖家继续在淘宝网上贩卖
我们家可以帮助别人办工作,可是也是需要别人自愿花钱的,要不是办不成事可以退款的,我们只不过是中间人而已,可是今年3月份帮助一家人办理工作,后来他们家又不去了,要求办理退款,我们在很努力的帮助他们退款,可是他们闲速度慢,要立刻,如不要申请对我们进行法律诉讼,我想咨询一下,像她这种自愿办理工作,现在反悔
许某向董某借了8万,转借给个体厂法人郑某8万,但郑某按许的要求出14万借条给许。半年借期到后,郑某厂的磨沙机没有试制成功,无钱还许,可董某催许还钱。于是,许串通郑某,拉潘入股,虚构磨沙机已经试制成功,沙已经磨出来了,已经被金某订购3台,但是潘某没有入股,许又劝斯某入股,郑紧密配合许,斯某相信许、郑的话,
本人在2009年2月25日经朋友介绍认识自称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天明,说帮我办理审批计划煤及现役军人上军校,先后向我索要现金18.6万礼品8万余元。事后久拖没有办,我于2010年3月在朝阳分局十八里店派出所报案未果,后来在2010年6月又直接去朝阳分局刑警队南部队报案,嫌疑人于8月12号上午被抓,可晚上就被取保候审,
朋友介绍他的朋友要租用我的车,合同也 写了,目前租用我3个月了,只给了2个月的租金,可我快2个月没见我的车,只见到他的 朋友每天无所事事的玩,老不见开我的车,还有我一个月的租金没给我按合同结算,我已经问了他一个月我的车在那?他说他的朋友用车做生意,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