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还说通过合法程序送人收养?请问男方该怎么要回孩子?
男方已婚三年来,妻子一直未能生育,导致双方感情和家庭矛盾不断升级,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肯。最后男方私自另交女友,怀孕生子,在此期间男方以和前妻办理离婚,但后来发现跟现任女友性格不合,很难勉强生活下去,此时孩子已半岁,男方提出抚养孩子,女方不肯。后来女方多次提出无理条件,男方不予理睬,其后女方提出孩子
我以前未婚生子,那个时候我年龄不到十八周岁,后来跟小孩的爸爸相处的不是很好,性格各方面都不合适,后来我们就分手了,一直也未联系,我到去年跟我现在的老公结婚了,今年发现自己怀孕了 然后我老公家那边说要办准生证,让我回我娘家那边找妇联主任开具初婚初育的证明,再拿到计生办盖章就可以了,于是我就会自己娘家找
现在宝宝出生有两个多月了生产费和未婚生子的罚款费用都是我妈妈帮出的,如今男方不不辞而别了可以向男方起诉索要一切费用以及抚养费吗?